藍反制青鳥急轉彎 擬罷免門檻不動改跟吳秉叡連署加嚴

國民黨團今天舉行「選罷法修正大搞雙標 綠能你不能」記者會,對民進黨立委反對修法提出質疑,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洪孟楷(右)、立委王鴻薇(左)出席。記者邱德祥/攝影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於明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青鳥行動再次號召羣衆包圍立法院,反對降低罷免門檻。不過據瞭解,國民黨團昨日開幹部會議,會中對推選罷法態度急轉彎,擬罷免門檻比例不動,改採納民衆黨團、民進黨立委吳秉叡版本概念,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連署需付身分證影本、假冒者將判刑,不強推許宇甄版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修正案,總共審查7個版本,其中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國民黨立委鄭天財等5個版本都與原住民選舉制度有關,而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提出的版本主張「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爲罷免之提議與連署」且「罷免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而民進黨立委吳秉叡「選罷法」修正案則是要求,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若冒名提議、連署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

原本國民黨有意推許宇甄版本提高罷免門檻,不過據瞭解,國民黨團幹部昨日沙盤推演,藍營考量到民衆黨立委麥玉珍已明確表態不支持提高門檻,一但麥玉珍與民進黨一同對許宇甄版本投下反對票,就會呈現綠白7票、藍營6票,法案完全送不出委員會;就算可以動用議事規則強勢送出,在院會也不會獲得白營支持。

據瞭解,國民黨團對選罷法修法態度急轉彎,擬在明日內政委員會上提出「選罷法」修正動議,罷免門檻25%比例不動,但是新增就職滿一年才能發起罷免,且罷免連署必須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應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並且對假冒者增訂相關罰則。

而昨日吳秉叡緊急宣佈撤案,稱拒絕成爲國民黨政治鬥爭工具。不過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2條規定,「議案於完成二讀前,原提案者得經院會同意後撤回原案」。立法院人士指出,由於吳秉叡版本已經一讀交付委員會,若原提案人要撤案,必須先向議事處送書面文件,接著於下週二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案,經下週五院會同意後才能撤案。

藍營態度轉彎,許宇甄也提出「選罷法」修正案目前正在連署當中,修正案指出將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第5項規定,連署人連署時,應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而連署人國民身分證影本記載資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導致不能辨認連署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就應該予以刪除。

另外許宇甄版本也增設相關罰則,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僞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鍰。許宇甄版本目前在連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