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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關於報送工業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專項再貸款項目(第二批)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廊坊開發區發改科創局、臨空經濟區(廊坊)發改局:

按照省工信廳通知要求,爲加力支持工業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現開展工業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專項再貸款(以下簡稱專項再貸款)第二批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實施方案》重點任務,支持重點行業先進設備更新、數字化轉型、綠色裝備推廣、本質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動相關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具體要求可參考《工業重點行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指南》(工信廳規〔2024〕33號)。

二、項目要求

(一)總投資要求。申報項目總投資在500萬元以上,屬於在建或年底前可開工的項目。新開工項目應確保覈准、備案、規劃、用地、能評、環評、安評等前期條件落實。

(二)貸款要求。申報項目應確有貸款需求,貸款需求不得超過項目總投資,貸款期限不得低於1年,並明確不超過3家意向銀行。

(三)技術水平要求。申報項目應採用先進工藝、技術和裝備,有利於推進先進產能比重持續提升,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實施後不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限制類、淘汰類項目,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

三、申報流程

(一)項目報送。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照重點支持領域和申報要求,抓緊梳理符合條件的項目,將項目推薦文件和加蓋公章的《專項再貸款申報項目清單(第二批)》(詳見附件)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綜合規劃科,電子版發送至gxgh5868@126.com。對於第一批已報送但尚未納入推薦範圍的項目,確有融資需求並符合申報要求的,可再次報送。

(二)項目審覈推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各地上報項目進行審覈,將審覈通過的項目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項目進行再次審覈,重點審覈項目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對通過審覈的項目,通過專項再貸款平臺專區首先推送至意向銀行,對在2個月內未簽訂貸款合同的項目,將推送至全部 21 家銀行。

(三)貸款發放。銀行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決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及時審批放款,並於每月5日前在專項再貸款平臺專區填報項目貸款合同簽訂和放款情況。對未按要求填報的銀行,視情況停止推送項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嚴格把關項目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避免信息填報錯誤、信息造假等可能影響項目審覈的情況。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強化組織動員,切實摸底企業項目和融資需求,確保項目真實且確有貸款需求。省內有關中央企業及下屬企業項目不再通過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報送。

(三)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與相應銀行建立工作協同機制,共同做好第二批項目組織申報、審覈推薦、簽約落地等工作,提高企業融資成功率。

(四)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及時跟進第一批項目放貸進展,加快推動銀企合作,及時完成簽約放款。

(五)項目申報採用分批次滾動推薦方式,第二批申報項目請於9月20日前報送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加強政策宣貫,做好後續項目滾動儲備,下一批次項目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五、填報注意事項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項目進行彙總審覈後,通過專項再貸款平臺專區向工信部報送,填報不規範將導致項目無法報送。請各地工業和信息部門嚴格按照附件模板進行填報,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模板表頭內容及格式不得修改或刪除;

2.填寫“填報說明”之後的“專項再貸款申報項目清單”工作表;

3.除備註列外,其他列均爲必填項,設備投資額、軟件投資額、設備年度投資額、軟件年度投資額沒有填寫0;

4.對於有下拉框的選項,請務必與下拉框中字符保持一致;

5.項目主體名稱:請填寫企業名稱;

6.項目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填寫格式:XXXX年/XXXX年XX月/XXXX年XX月XX日,如:2024年,2024年6月,2024年6月1日;

7.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繫電話:請按照符合要求的正確格式填寫;

8.意向銀行:意向銀行1爲必填,意向銀行2、意向銀行3可選填;

9.報送批次:本次所報項目爲第一批已報送但未納入已推薦清單中的項目,請在下拉框中選擇“第一批再報送”;所報項目爲第二批新增報送項目,請下拉框中選擇“第二批次”;

10.如已和銀行達成初步合作協議,可在備註中註明“已與銀行對接”。

聯繫人:孫思行,聯繫方式:0316-2338028。

廊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13日

來源:廊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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