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想加班?資方違法只罰2萬 洪慈庸:立場就是「二例」
▲針對「一例一休」爭議,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在臉書重申,她的立場就是「二例」。(圖/記者季相儒攝)
行政院於30日拍板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重點是採「一例一休」、取消7天國定假日,遭到勞工團體激烈抗議。對此,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於1日晚間在臉書PO文指出,「勞工想加班」這種連林全也認爲不合理的說詞,這次居然成爲推動的說帖,而對宣示「加班不拿加班費」的鴻海,所謂的「重罰」就是2萬元。
針對政院定調,未來勞工休假擬採一天例假日、一天休息日,洪慈庸質疑「真的休得了假嗎」,惡劣的勞動條件,讓臺灣不僅脫離不了過勞之島,更成爲慣老闆的天堂,因爲他們最喜歡的,不是人才,而是便宜又好用的奴工;壓榨勞工換來的經濟成長,進不了人民的口袋,只會肥了慣老闆的肚子。
洪慈庸指出,「勞工想加班」這種連林全院長也認爲不合理的說詞,這次居然成爲推動「一例一休」的說帖;這種觀念完全是倒果爲因,若勞工底薪夠高,怎麼還會需要額外加班才能維持生活?真要讓勞工有足夠收入,就請調整基本工資。洪慈庸接着說,臺灣勞工有2104小時的年平均工時,在全球主要國家中排名第4,更有普遍的低薪問題,實質薪資甚至倒退16年;而對於違法的企業,我們的罰則卻「不痛不癢」;對驕傲地宣示自己員工「加班不拿加班費」的鴻海,所謂的「重罰」,竟然只是2萬元。
洪慈庸重申,她與時代力量黨團的立場,就是週休二日應直截了當定爲「二例」,法規定的越複雜,只會留給資方越多剝削機會,而未來正式審查這份修正草案時,也會堅持這個方向;同時,對於違規事件,要提高罰則、增加勞檢,未來也應進一步建置「違規僱主查詢系統」,讓求職者更快、更有效率地獲知僱主違規紀錄,提升對企業的遏阻作用。
▼政院定調「一例一休」,引起勞工團體激烈抗議。(圖/記者賴於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