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稱人妻寶貝「可以一起洗」 還教如何離婚判賠20萬

臺北螢雪里長文質。(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螢雪裡長陳文質與王姓男子太太婚外情,不僅在通訊軟體LINE忠稱對方是「寶貝」、「老婆」,還說過「可以一起洗」等挑逗對話,甚至教學如何辦好離婚,氣得王男提告並求償,而高等法院也認爲2人已超出正常男女關係,判他應賠償20萬元定讞。

王男表示,他與妻子已結婚20年,本來婚姻幸福美滿,但認識陳男後,一切都改變了;對方競選里長期間,他與妻子大力相挺,但是妻子帶女兒逛街時,王男也會出現,還在家中垃圾桶發現北投溫泉泡湯及許多汽車旅館發票,可是夫妻倆並沒去過這些地方,後來幫忙保管妻子手機,竟發現陳男不停傳Line,還稱呼自己的老婆是「愛妻」、「寶貝」、「可以一起洗」及親吻愛心貼圖、親密合照,並挑撥妻離婚、搬家,認定里長介入他家庭,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

▼2人曖昧的對話。

陳文質則在法院審理時辯稱,他與服務志工相處融洽,稱呼擔任志工的王妻爲「寶貝」、「老婆」、「愛妻」等都是玩笑話,至於頭部貼近合照則是聚餐場合正常互動,並無曖昧行爲,並反咬是王男每晚酗酒,常辱罵太太,兩人婚姻早有問題,「我只是基於服務里民熱忱,給與婚姻問題的建議」。

高等法院認爲,陳文質有主動、積極提供離婚訊息給王妻,與她之間也有曖昧來往,最後導致王男和太太離婚,另依陳和王妻的對話和合照,均可證明兩人已超過正常男女社交關係,日前判陳文質應賠20萬元給王男定讞。

▼出軌的王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