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收賄案出庭 徐永明、吳世昌拒絕認罪
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爲自己喊冤。(蔣永佑攝)
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批評檢方虛構起訴內容。(蔣永佑攝)
臺北地院審理朝野立委收賄案,今天傳喚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是知管理顧問總經理郭克銘及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長李恆隆,就針對徐永明利用職權於立院舉辦公聽會,爲SOGO經營權施壓經濟部部分進行言詞辯論。徐永明否認有任何期約收賄的行爲,辯稱是遇上橫行立院的「政治金光黨」;吳世昌也說自己單純是居中介紹,並反擊檢方虛構起訴內容,兩人都拒絕認罪。
李恆隆今天依然坦承行賄,也沒有任何意見補充。在全案中扮演白手套的郭克銘,則願就自己行賄部分認罪,表示既然李恆隆已承認行賄,自己當初受李所託幫忙找立委幫忙,自然也有責任。
公訴檢察官論告時,從四大方面說明上述被告行、收賄的犯行,分別是:一、2019年12月18日,徐永明出面商借立法院會議室,與東吳大學合辦公聽會;二、徐永明與國民民黨立委廖國棟、陳超明等人以立委職權,聯手逼迫經濟部官員出席公聽會;三、上述涉案立委與其主任及吳世昌、郭克銘等人聯繫交涉過程中符合期約行賄及收賄的構成要件;四、涉案立委名義上辦公聽會,實則假公濟私向原本不願出席的經濟部官員施壓,形容徐永明等立委根本是「掛羊頭賣狗肉」。
徐永明在庭上表示,公聽會當天自己是去講《礦業法》,與經濟部商業司負責的SOGO經營權爭議無關。至於郭克銘2019年12月2日安排李跟他在國會辦公室碰面,是一場非常奇怪的會面,他也告訴李,SOGO經營權爭議過於個案,他無法幫忙,自己不只沒拿錢,還不斷地拒絕,強調對於立委職務上的紅線,他守得非常清楚,也很明確,不會做出犯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