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捷運站充電免被告竊電

立院三讀通過捷運站充電免被告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捷運站充電不用擔心被告了!立法院21日三讀修正通過大衆捷運部分條文,未來民衆只要在大衆捷運站區內免費充電設備,不會被告竊電。條文內容明定,大衆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得在站區內提供免費充電設施服務,以供旅客緊急需要使用。

提出此案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在初審時曾表示,民衆用手機電腦,或老人身心障礙者電動輪椅代步車,及相關維生設備等,未來能因免費充電服務,在緊急需要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