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淫到酒店也怕 扛酒女回家迷姦
「淫魔富少」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至今仍堅稱與60多名女子都是「合意性交」、「你情我願」,並說「有人是主動倒貼,也有的是花錢找來的」。李宗瑞是「夜店咖」,被一起玩的富二代稱爲「撿屍大隊長」,事實上,他不只泡夜店找下手的對象,也在幾家酒店「玩」到被酒店視爲「奧客」。
29日出刊的《壹週刊》指出,臺北市東區的巴塞隆納、大富豪、龍亨三家酒店,都是李宗瑞的玩樂去處,他尤其最愛去巴塞隆納酒店,這家「便服店」小姐以貌美素質高知名,但店方對他相當頭痛,只讓他「匡」小姐,即買小姐臺數到下班,不能帶小姐出場,原因就是他會性侵酒女。
《壹週刊》報導,一名21歲的酒小姐說,李宗瑞曾把一名酒小姐騙回永春捷運站共構的住處性侵偷拍,還強灌酒小姐再扛回家。此外,另一名酒小姐說,李宗瑞常以簽單的方式,欠下許多酒錢,有酒店幹部被他虧了170萬。
被告沒在怕? 李宗瑞逃亡前再犯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