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共通標準 經部:服貿通過纔算數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長劉明忠強調,兩岸共通標準的施行,要等服貿協議通過後纔算數。(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關於兩岸共通標準的建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7日表示,除目前已制定完成的小型風力機共通標準外,之後會陸續針對紡織品電動機車等項目,進行制定工作,可望有效降低貿易障礙,不過兩岸共通標準的施行,「必須等服貿協議通過後纔算數」。

標準檢驗局第1組組長秀女說明,兩岸共通標準的執行方式,是在程序訂定後,由官方架設平臺,再透過互相承認檢驗,減少檢驗時間成本,達到降低貿易障礙的目標

陳秀女指出,兩岸已在2013年5月完成「兩岸垂直軸小型風力機共通標準」制定作業,也將持續針對紡織品、電動機車等項目,制定兩岸共通標準。

不過標準檢驗局局長劉明忠強調,兩岸共通標準的施行,必須等服貿協議通過,「不然都只是在接觸,還不算數。」

標準檢驗局第2組組長張文彬說,兩岸已談成CCC(簡稱3C)強制性產品驗證制度雙邊實驗室,都可執行強制性產品檢驗,目前對岸已開放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數位電視等3項產品,預估檢驗時程可由3個月縮短爲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