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動美方跨海通報 雲林狼師偷拍女童猥褻照藏雲端下場慘
雲林縣劉姓代課老師在Google雲端硬碟儲存3名女童的猥褻照片,被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發現後,通報刑事警察局查獲。臺南高分院考量她與女童及家長達成和解同意賠償,改判徒刑8年。(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劉姓代課老師在Google雲端硬碟儲存3名女童的猥褻照片,去年被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發現後,主動通報刑事警察局查獲。案經一審判刑10年後,劉男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考量她與女童及家長達成和解,並同意賠償108萬元,改判徒刑8年。此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36歲的劉男身兼多職,不僅在國小兼任代課老師、輔導老師,也在幼兒園教小朋友玩積木。由於獲得友人的信任,友人有時因工作忙碌或有事無法接送,都會請他幫忙照顧女兒。
2017年12月,友人拜託劉男接7歲女兒放學,劉竟乘對方熟睡,拍女童的下體後上傳Google雲端。2020年11月及2021年2月,另名友人將6歲及2歲女兒送到劉家照顧時,劉也利用6歲女童玩玩具拍她下體,並以同樣手法拍2歲女童的下體後上傳。
經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發現,去年2月16日通報刑事局,告知我國境內有人使用Google雲端硬碟儲存兒童的猥褻行爲照片,經警方報請雲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去年3月11日搜索劉男住處,並扣得相關影像,加上女童父母也報警,全案偵結後起訴。
雲林地院認定,劉男對7歲、6歲女童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兒童猥褻電子訊號2罪;對2歲女童則觸犯《刑法》對兒童乘機性交2罪,合併判刑10年。
劉男不服上訴,二審考量劉男坦承部分犯行,認爲他尚有悔意,並已賠償8萬元給7歲女童家長達成和解,還答應賠償6歲、2歲女童家長100萬元,改判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