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最新發布!事關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
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規範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
充電收費行爲的提醒告誡函
各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各物業公司:
爲進一步規範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市場價格秩序,促進電動自行車充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和物業公司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和《山東省發改委關於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39號)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明碼標價,增強價格自律意識,切實規範自身價格行爲。
二、充電設施經營單位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經營成本等情況合理確定充電費用。嚴格明碼標價,發生價格變動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三、各物業公司向在居民住宅小區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經營單位收取電費時要嚴格執行“居民生活用電”類別中合表用戶電價(現行標準爲0.555元/千瓦時)。
四、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將進一步加大對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爲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和物業公司不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政策,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規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價外加價等價格違法行爲,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典型案例將公開曝光。
聊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6日
來源:“聊城市場監管”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