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陳同佳會承擔責任赴臺自首 港府願提供協助
對於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何時履行諾言赴臺投案,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引述建議他投案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陳同佳會承擔責任,而港府也願意提供必要協助。圖爲陳同佳刑滿於香港壁屋監獄獲釋。(中通社)
曾一度引起「反送中」示威的港女潘曉穎命案兇嫌陳同佳去年10月已刑滿出獄,並表示有意願赴臺投案,但因當時正逢臺灣大選,在敏感時間下決定延後,但至今仍未投案。對此,死者潘曉穎的母親近日接受港媒專訪時表示,要陳同佳儘快兌現承諾,而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引述建議他投案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稱陳同佳會承擔責任,而港府也願意提供必要協助。
據港媒《星島日報》報導,潘曉穎的母親接受港媒專訪時首度開腔提及陳同佳,表示自己與家人一直在等待對方自首,認爲疫情不是其遲遲未能行動的理由,,指「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要求對方儘快兌現承諾,前往臺灣投案,「要對得住自己,對得起自己死去的女兒」。
對此,管浩鳴說,陳同佳由始至終都沒有想逃避面對事件,他本人先去臺灣和律師見面,安排自首事宜。而林鄭月娥也表示,陳同佳在香港違法行爲已接受懲治,從法理上他已是自由人,香港的司法管轄範圍沒行動可以採取,但她從管浩鳴得知,陳同佳願意承擔責任到臺灣自首,但過去因政情問題,之後又因疫情問題而未能展開討論,當兩地人員往來許可後,如陳同佳願意到臺灣接受制裁,香港政府可以提供協助。
另外,陸委會也表示,臺灣刑事警察局及港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港府也將臺方投案窗口轉知陳,倘陳確定要到臺灣面對司法可隨時直接聯絡臺方,相關安排已就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