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安排陳同佳來臺自首 陸委會:推卸責任、別具用心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9日證實,收到涉嫌來臺殺害女友嫌犯陳同佳的親筆信,陳決定向臺灣警方自首,港府將會安排陳赴臺事宜。對此,陸委會表示,港府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指出,本案我方自始至終立場一貫,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但港方至今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陸委會強調,本案香港並非無管轄權,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早日彰顯。」
林鄭月娥19日出席《香港電臺》節目,證實收到陳同佳的親筆信件,她說,相信陳同佳的決定是經過詳細思考,「這是相對令人釋懷、相對令人寬心的結局。」林鄭月娥還提到,對於陳同佳赴臺自首的細節,香港與臺灣兩地執法機關有相關程序,港警18日已致函臺灣刑事警察局。
林鄭月娥指出,過去幾個月的情況,都因這起殺人案件,但不是唯一原因,是因爲香港的法律制度有不足,與臺灣沒有刑事法律互助,移交個案伸張正義,香港警方亦無可能用香港法律,檢控涉事人謀殺或臺灣發生罪行的檢控能力,涉事人刑滿出獄後,會令社會和受害人覺得,事件未能伸張正義,現時的情況,特區政府一定會提供合法合理的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