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黨議員餘筱菁貼文誹謗藍議員上官秋燕 法院判罰3萬元

新竹議會綠黨議員餘筱菁,去年5月定期會其間不實貼文,涉誹謗國民黨議員上官秋燕法院判罰3萬元。(羅浚濱攝)

新竹縣議會國民黨議員上官秋燕,不滿餘筱菁貼文涉誹謗,提自訴法院判贏。(羅浚濱攝)

新竹縣綠黨縣議員餘筱菁,去年5月8日在臉書粉絲專頁貼出空蕩蕩的議場照片,加註「協尋啓示,找一下竹東選的議員在哪裡?」不滿名譽受損的國民黨縣議員上官秋燕提自訴,新竹地院認餘筱菁犯散佈文字圖畫誹謗罪處罰金3萬元。

餘筱菁在粉絲專貼照片和文章稱「一年僅兩次的定期會,都可只用書面報告就結束,實在太不尊重投票給您的議員」等內容,再三強調「這之中還有要選立委的人!」並在議員質詢順序表標示林思銘、上官秋燕及郭遠彰3位國民黨議員的質詢時間。餘不知上官秋燕質詢時間已和議員範曰富調換。

隔天,林思銘批餘筱菁的貼文誤導大家以爲他放棄質詢,涉嫌誹謗;上官秋燕認餘在臉書貼文「協尋啓事」事先未求證,以不實事實抹滅她,要求道歉,但餘未予理會,上官秋燕因此提自訴。

法院審理此案時,餘筱菁稱貼文是質疑議員採取「書面質詢」並非有效監督方式,非針對特定議員。但餘在議員質詢順序表,刻意以紅色邊框圈出上官秋燕等3名議員,且3人與餘同是竹東選區競爭對手法官認餘發表言論針對性,所辯不足爲採。

法官認爲餘筱菁的臉書貼文,主觀上具有誹謗之不確定故意,也未清楚說明質詢可分爲口頭質詢及書面質詢兩種方式,有嚴重誤導觀看者以爲當日質詢的議員均未參與質詢暨放棄質詢之嫌,認餘加重誹謗之犯行堪以認定。

法官認餘筱菁在臉書散佈的不實內容,已損及上官秋燕的名譽,念餘在去年6月議會紀律委員會時已鞠躬道歉,在此案審理終結前亦當庭向上官秋燕致歉,刪除本案臉書貼文並刊登澄清貼文,依法量處上述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