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機盤旋釣島 日本研擬迫降方案

環球網引述日本產經新聞》29日報導日本航空自衛隊28日宣佈,針對中國軍機頻繁突破日本「防空識別區」接近釣魚島空域日方將着手製定應對外國飛機侵犯領空時的操作手冊,其重點將放在提高強制對方着陸的實效性,以及修改武器使用權限等緊要課題上。

報導稱,2012年12月13日上午,一架中國國家海洋局所屬海監飛機成功進入釣魚島上空宣示主權

事後,日本航空自衛隊公開承認,日本的雷達系統在當日未能發現中國飛機。此後,日空自便開始策劃制定相關操作手冊。

據瞭解,日海保廳負責領海監控,空自則負責領空安全,自衛隊飛行員的權限僅有向對方發出警告或者迫降命令。事實上,日空衛僅在1987年對前蘇聯的軍機進行過警告性射擊,從來沒有執行過強行着陸的舉措。

據報導,該操作手冊將規定強制他國軍機在日本國內着陸的方法步驟。一旦中國軍機進入日本防空識別區,空自戰機將強制其着陸在釣魚島附近的石垣機場宮古機場。

操作手冊還特別提到,一旦中國殲-10戰鬥機進入日本防空識別區,日空自衛F-15戰鬥機將從沖繩那霸基地起飛實施攔截。

一旦中國戰機進入釣魚島附近的「日本領空」,則實施F-15戰機左右平行「包裹飛行」的方式,對中國戰機實施迫降行動

考慮到殲-10戰鬥機的油量續航能力,迫降的機場鎖定在距離釣魚島170公里處的石垣島機場或宮古島機場。而當中國Y-8預警機進入「日本領空」時,考慮到其飛行速度較慢的問題,F-15難以實施左右「包裹飛行」,因此將採用多架F-15超越Y-8後再次折返至其後方、前後翻滾飛行的方式,強迫Y-8在附近的機場着陸。

爲了防止中國飛行員脫機跳傘,手冊中甚至還制定了增加了航空自衛隊與海上保安廳連動,對中國跳傘落海的飛行人員實施拘捕的聯絡規則。而當「成功迫使中國軍機在日本着陸後,其飛行人員將被控『侵犯日本領空罪』,交予沖繩縣警察實施拘捕」。

報導還稱,日本防衛省認爲,以往對處外國飛機闖入日本領空使用激光彈發射警告的方式,無法阻止中國戰鬥機頻繁「進入日本領空」的行動,因此有必要制定更爲嚴厲和富有實效的迫降方案

日本新聞網評論稱,日空自的這一項針對中國戰鬥機等的強硬對處方案,毫無疑問將會加劇釣魚島附近海空領域的緊張局勢,並很可能誘發中日兩國戰機在迫降與反迫降過程中的擦槍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