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救護車有錢才辦事 害死童
分秒必爭的救護車,竟然「認錢不認人」,成爲暴力斂財工具!湖南一醫院,因爲病患交不出800元(人民幣,下同)車費,堅持不發車。院方見錢才辦事,導致一名1歲幼童因延誤送醫枉送性命。事後,院方賠償家屬近1萬元,但再多錢都喚不回逝去的生命。
2013年12月23日晚,突發重病的男童翔翔被送到湘鄉市人民醫院,該院做了檢查後表示,孩子病情很嚴重,要立即轉院到湖南省兒童醫院。
當時,翔翔已臉色蒼白,呼吸急促。其母親譚女士立刻聯繫醫院急救中心派救護車,但譚女身上只有100元。豈料值班人員堅持須遵守「規定」,表示要先收800元車費,沒辦法通融「先上車後補票」。
最後好不容易湊足車費,救護車也因此耽擱了1個多小時。患兒轉到湖南省兒童醫院時,仍因心力呼吸衰竭,於24日凌晨回天乏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