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老婆已經看久了,就算是周子瑜也會厭倦啊!
文/呂秋遠
不要哭了,我跟你說,這事情不是這樣看的。
你跟他結婚十年,孩子才六歲,正需要用錢,但是他卻跟同事外遇,而且在知道你看到他的訊息以後,從此手機不離身。你想要知道怎麼保障自己跟孩子?
讓我先確定你要什麼。婚姻?你不要?你只要孩子跟扶養費?很好,那我們就往下進行了。
要不要蒐集通姦的證據?當然要,但是先不要提告,也不要找徵信社。外遇是這樣,越放任越囂張,閩南話說,「嚴官府出厚賊」,反面論述的成語叫做「欲擒故縱」。你就等着看,他的狐狸尾巴一定會露出來。你就蒐集證據,天上一定會掉下來禮物給你的。現在提告,一點意義也沒有,你有沒有聽過我以前講的開庭故事?第三者跟先生因爲通姦罪被告上法院,法官把簡訊一一提示:
「請問這段話是什麼意思?」法官逐字念出來,看起來就是要整他,「你昨天的表現好神勇,弄得我很爽。」
「這個呢,意思是說呢。」男生看起來像是絞盡腦汁在想,「我那天在旅館教她做運動,她覺得很爽。」
「什麼運動?」法官進一步問。
「就是彼拉提斯運動。」他說。
「做一次給我看看。」法官表情轉冷,「請法警進來拍照,你給我細部分解動作,一個一個做,讓我知道爲什麼會很爽。」
全場的人忍住笑聲,法警拿着相機,被告離開座位,無奈的表演給法庭上所有的人看。
我心裡其實覺得殘忍,要是我的被告,應該會勸他認罪,不要這麼糟蹋自己。殺人不過頭點地、通姦不過繳罰金,何必這麼作賤自己?
但,你以爲最後他判有罪?錯,無罪。因爲就是沒有通姦,也就是性器官接合的證據。你一定覺得不合理對不對?當然,通姦這種罪,原本就不合理,以嚴格的證據法則檢視,到底誰會剛好性器接合被拍到看到?所以曖昧訊息就能證明通姦?這不一定能通過法庭檢視的。至於徵信社,能不找就不找,比找律師還貴很多。
▲如果平常對老婆已經看久了,就算是周子瑜也會厭倦啊。(圖/達志/示意圖)
那麼,怎麼辦?沒怎麼辦,就是要愛自己,你要以自己爲中心。小孩現在可以上小學了,你應該要去找工作。是的,女人,即便結婚,也要有一份工作。即便男人說,「我養你啊!」你也絕對不能接受,你又不是靈犬萊西,爲什麼要人家養?你知道嗎?跟男人開口要五百一千的,這種感覺超級羞辱的。你知道?知道還不快去找。
他外遇找女人,你就外出找工作。
「人情厭故而喜新,重難而輕易?丈夫之愛妾,非必其美也,甘其所乍獲,而幸其所難遘也。縱而飽之,則珍錯亦厭,況藜羹乎!」
老公之所以看別的女人,並不是因爲她們漂亮,而是因爲剛開始有興趣,而又不好追;如果平常對老婆已經看久了,就算是周子瑜也會厭倦啊。
我跟你說,不要一直跟我說,你爲這個家犧牲奉獻多少。所有的選擇,都是心甘情願的,你跟他結婚、生子、離職、做家事、借錢給他、爲他揹債,都沒人逼你,是你自己逼死你自己。你不要在逼死自己後,再來說自己怎麼可以這麼狂。你要自私一點,在做選擇的時候,就是爲自己想。我所謂的「爲自己想」,不是要你不負責任,負責任是做人的基本道理,爲自己想,是作自己喜歡的事情,不要傷害別人,也不要勉強別人。不要犧牲以後,再去抱怨你爲什麼要犧牲。當下遇到不喜歡的事,就要勇敢拒絕,管他媽媽嫁給誰,你逼死自己,又有誰會可憐你?
好啦!就是去找工作,然後被動的蒐證,等他開口提離婚。這段時間,你就好好的工作賺錢,既然他還有給生活費,你就不斷的要,不斷的喊不夠,然後把錢存起來,離婚以後自己買個小套房,現在好好照顧孩子跟自己,以後就算離婚,以他不顧孩子只顧小三的狀況,讓法院判決,孩子也會是你的。
最狠的報復,就是若無其事。先這樣啊!以後我再教你怎麼做。
不哭了?很好,快給我去找工作!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粉絲專頁,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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