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網內互打」!薛凌遭黃慶林指控賄選 怒告求償300萬輸了
2020年民進黨臺北市主委選舉,兩陣營扛白米、蕃薯到黨部互控賄選。(中報資料照片)
2020年民進黨北市黨部主委選舉,參選的薛凌指控前黨部主委黃慶林等人,在LINE羣組指控她賄選,須各賠償300萬元及回覆名譽,最高法院認爲,黃慶林的言論主要事實非憑空捏造且有合理查證有相當理由信其爲真,判決薛凌敗訴確定。
薛凌提起請求損害賠償訴訟指控,黃慶林及黃明璇是各區LINE羣組之組員,各區LINE羣組成員多系民進黨黨員組成,且羣組設立目的是便利民進黨黨員交流黨內事務,2020年4、5月間,因她有意參選民進黨臺北市黨部主委,對方爲使她競選失利,竟侵害她名譽權。
薛凌說,黃等2人在她競選期間分別在各區LINE羣組內,各自傳送圖片及張貼文章,指摘她發放給大衆之「蕃薯文宣小品」、誣指非她贈送之高粱酒禮盒爲賄選買票行爲,並指摘她以不當方式進入維基百科刪除自己爭議事項、爲求勝選,惡意傷害攻擊對手等。
薛凌說黃等2人言論對於她多年爲公益、政治付出所累積之清譽產生嚴重貶損,侵害她名譽權甚鉅,並致她有精神上痛苦,提告請求2人分別賠償300萬元併爲回覆原告名譽之適當處分。
高院認爲,黃慶林所爲言論關於薛凌有送禮之行爲之主要事實非憑空捏造,主觀上認爲她所發放之禮盒應與該次選舉有關,進而將其評價爲買票,縱此部分言論與真實尚非分毫不差,且所用措詞較爲聳動令她有所不悅,然尚難認系以損害她名譽爲唯一目的,且已爲合理查證有相當理由信其爲真。
高院指出,薛凌也無法證明LINE羣組暱稱「這也是」、「寶鈴」、「Tony」之帳號是黃明璇使用,判決駁回薛凌的請求,她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