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性奴案回顧:男子挖地窖囚禁六名漂亮女子,真兇身份讓人意外
“大哥最喜歡的是我,你有沒有點眼力見?”
“明明是我,他上次來都是跟我睡的!”
2011年8月,洛陽某個昏暗的地窖內,兩名女子正在吵架,剛說完這話,二人就扭打在一起。旁邊的另外一個女人則默默的坐在一邊,滿臉看戲的表情。而相比於這三個人,小晴則有些不解,明明都是被囚禁的,爲什麼還會爲了施害者爭風吃醋。
可現實情況不容她過多的去思考這些,她只想逃離這個魔窟······經過不懈的努力,她終於成功逃脫······很快各大新聞媒體報道了一起性質惡劣的洛陽性奴案:男子耗費數月時間挖地窖,並將6名漂亮女子囚禁在內。本以爲這是個品行不端的變態做的,但案件破獲後,真兇身份卻讓人十分意外·······
“老婆,我這幾天兼職很忙,就不回家住了。”說完這話,李浩就掛了電話。妻子王梅想着丈夫這幾年的辛苦,十分心疼他。於是轉頭就開始教育兒子要好好學習,否則對不起父親的付出。
可她怎麼會知道,看起來老實厚道的丈夫其實揹着自己有個巨大的“陰謀”,他在建造一個性nu地窖!此前他是用王梅的名義在洛陽市凱旋東路景福苑小區裡買了一個地下室,隨後便開始偷挖地窖。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挖出了一條豎井。
但他已經迫不及待想要個女人了,於是便提前實施計劃……李浩來到洛陽某KTV,將坐檯女小美騙到地下室後,逼迫她和自己一起挖地窖。起初小美是不願意的,但是李浩實在太會洗腦了,於是她便心甘情願地幫助李浩挖地窖。
白天他去上班,小美就一個人乖乖的挖,晚上則兩個人一起,經過二人的共同努力,很快就挖出了一個隱秘的地窖。在李浩的花言巧語下,小美心甘情願住進了地窖,還主動與他發生關係。
但李浩想要的不止這些,沒過多久他又陸續帶回來3名女子。這些女人都是他從各種風月場所騙回來的美女,剛開始察覺到自己被騙,她們還會試圖逃跑。可李浩也早就預料到了這些,將地窖內的7道門都鎖的死死的,就爲了防止她們逃跑。
只要自己慾望來了,就會對裡面的女人實施不法侵害。不僅如此,他還時常向被害者們灌輸一個念頭:你們的命掌握在我手上,只有把我哄開心了,你們纔有好日子過。漸漸的,女人們就被他洗腦了,對他言聽計從,甚至愛上了他。
可相反的,也有不聽話的女子,於是爲了殺雞儆猴,李浩就會聯合聽話的人將其殺害(分別是2010年下半年和2011年7月殺害了兩人),並且就將屍體埋在地窖內。人少了之後,他又繼續從外面騙女人回來。最多的時候,地窖裡住着5個女人。
之後爲了方便管理,他購置了不少廚具和生活用品進來讓女人們自己做飯(之前都是他送飯)。但他大費周章,可不僅僅是爲了擴充自己的“後宮”。在這間地窖裡,女人們就是他的奴隸,既要滿足他的生理需求,還要幫他賺錢。至於怎麼賺錢,則需要講到他無意中的發現了。
李浩在網絡上解到了一些違法活動,其中就包括裸聊和yin穢視頻表演。由於正式的工作(執法大隊)無法承擔他的支出,便生出了養性nu的念頭,他要控制這些女人進行網絡色情表演。
於是便囚禁了這麼多坐檯女,她們平時生活在地窖中。李浩一有空,就會來這過夜。但大部分時候,他會帶着女人上到地下室,用電腦或者手機進行視頻裸聊。除此之外,還會組織女人們外出賣yin,爲其賺錢。
身爲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他這樣做無疑是知法犯法。但即使是這樣,他還是幹着這門勾當,從2008年到2011年9月。直到案發前兩個月,他還騙了一名女子進來。後來,小晴因爲與另一個女人爭吵,偷偷逃了出來,這才揭露了李浩的惡行。
警方趕到地窖後,發現它在地下6米深,先要通過一個3.4米深的豎井(有梯子),然後是一個4.7米長的橫井,最後才能進入一個不到20平米的房間。井的寬度僅50釐米,橫井內只能爬行,而且還安裝了7道門。
女人一旦被關進去不管怎麼呼救,外面的人都聽不到聲音,也因此,這樁案子直到三年後才被發現。誰能想到,一個每天在執法大隊上班(具體自行查找“李浩洛陽性奴案”)的人可以剛出這種事呢?實在是可恥可恨!好在這起案件引起了社會各界巨大的關注,他也很快被警方逮捕。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殺人的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爲,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來處罰。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定李浩犯故意殺人、強jian、組織賣yin、非法拘禁、製作傳播yin穢物品牟利罪,數罪併罰處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其他參與殺人的女子也處以不同程度的刑罰。
這一案件到這就結束了,讓人惱怒地是,被抓後,還有幾名受害者幫其開脫、說好話,可見他洗腦的成功。而筆者看完李浩的所作所爲,只能說他是死有餘辜。
(《洛陽性奴案回顧:男子挖地窖囚禁六名漂亮女子,真兇身份讓人意外》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