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蛇行遭罰1萬2吊照還辯一般超車 法官看5秒影片狂打臉

林男馬路蛇行遭裁罰1萬2000元,騎士不服向法院聲請撤銷罰單,但法官勘驗影片判決林男敗訴。(圖: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新莊林姓機車騎士,去年12月在馬路上蛇行,危害其他用路人,經民衆行車紀錄器檢舉,警方開罰1萬2000元,並吊扣駕照3個月。林辯只是變化車道,並無危險駕駛,提出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罰單,士林地院勘驗監視器,發現林短短5秒,車身3次大幅傾斜變化車道,判決林男敗訴,可上訴。

林男去年12月12日下午1點多,行經新莊中正路公園一路交岔口,被後方汽車行車紀錄器拍下囂張蛇行行徑,警方開單由裁決所裁罰1萬2000元,違規記點3點,駕駛應參加交通安全講習,吊扣牌照3個月。

林男聲稱自己是一般超車行爲,他有先按喇叭,再微微向左超越前車,並沒有忽左忽右等危險駕駛蛇行的行爲,而且依擷取的畫面,並非事實全貌,欠缺公正公信的事實。

法官勘驗影片,確定林男騎車有多次、密集連貫驟然任意變化車道,短短5秒鐘,從外側跨越中線,到內側車道來回3次,駕駛行爲就是「蛇行」,且蛇行容易造成四周車輛反應不及,或自身追撞、自撞的危險,裁罰較一般違規變化車道更重,並無違反常理,駁回林男請求,判決林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