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15.7%土地未登記 監委促請落實還地於民
截至今年1月底,馬祖仍有15.7%土地尚未完成登記,監委今促請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釐清歷史和土地權屬脈絡,突破現階段問題癥結,落實還地於民政策。(報系資料照片)
馬祖因歷史背景特殊,在國民政府遷臺前,未曾辦理地籍測量及土地總登記,加上國民政府遷臺後,有軍事戰地政務問題,民衆也遠渡他鄉謀生,後續申辦土地登記屢因舉證不易,滋生糾紛,截至今年1月底,馬祖仍有15.7%土地尚未完成登記,監委今促請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釐清歷史和土地權屬脈絡,突破現階段問題癥結,落實還地於民政策。
監委施錦芳指出,政府多年來雖透過立法程序,希冀還地於民,但實務執行上迭遇爭議,監院16日決議通過,促請行政院督同內政部、連江縣政府積極研處解決方案。
監委說,連江縣政府統計,截至今年1月底,馬祖地區已登記土地2530公頃(約佔全縣面積84.3%),未登記土地面積470公頃(約佔全縣面積15.7%);已登記土地筆數3萬3780筆(約佔全縣土地筆數90.8%),未登記土地筆數3438筆(約佔全縣土地筆數9.2%)。
監委表示,目前未完成登記案件的主要態樣,多涉及申請時間認定及適用法令等疑義,爲維護馬祖地區民衆財產權益,連江縣政府及內政部允應通力合作,釐清當地歷史緣故與土地權屬脈絡,進行舊有慣例、習俗之調查、搜整與研究,供登記機關審查作業的參據,早日完成全縣無主土地與公地返還登記案件,落實還地於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