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地震,我的損失誰買單?災害扣除條例QA
圖爲0403花蓮大地震,花蓮縣各地災情慘重,北濱街一棟大樓倒塌一樓消失。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劉學聖攝影
0403一早大家都還在準備上班,突然的地震讓大家害怕極了…
許多民衆當下除了倉皇失措,更擔心的是除了生命安全之外的財產損失,當發生不可抗力的天災時,政府是不是會有相應的災害補助!
關於這個民衆在意的問題,阿明特別邀請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來跟大家說明,劉國基總經理表示,目前政府對於意外災損部分其實有一個災害扣除條例,可以幫助因爲天然災害財產損失的受災戶,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特別整理減免條款QA提供給需要的民衆!
Q:什麼是災害扣除條例?
A:災害扣除條例是指政府制定的法律規定,允許納稅人在遭受自然災害或其他特定災害影響時,可以在納稅申報中扣除相應的損失或支出,以減少其應繳納的稅款。
Q:災害通常包括哪些?
A:「不可抗力的災害」包含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氣爆,或其他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之災害或事件且非屬人力所能抗拒所受損失。
Q:哪一些稅目可以申請減免?
A:所得稅、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
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中)。 圖/劉國基提供
Q:要準備哪一些資料?
A:
所得稅
◎ 損失情形:個人財產因災害所受損失。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
◎ 申報地點:所轄各地區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
◎ 檢附證件:申請書、損失清單、相關照片或證明文件。
房屋稅
◎ 損失情形:受災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受災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淹水受災。
◎ 申報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或由稅捐處主動辦理。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損失清單、有關照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受損程度證明文件影本。
◎ 稅捐減免:5成以上→發生之日起免徵房屋稅,至修復爲止;3成以上不及5成→發生之日起減半徵收房屋稅,至修復爲止;淹水受災→淹水當期房屋稅按淹水日減免,至少免徵1個月。
地價稅
◎ 損失情形: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或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
◎ 申報期限:稅捐處各分處。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相關證明文件。
◎ 稅捐減免:地價稅全免。
使用牌照稅
◎ 損失情形:因受災害影響致無法使用須進廠修復者。
◎ 申報期限:稅捐處各分處。
◎ 申報地點:稅捐處各分處。
◎ 檢附證件:申請書、證明文件。
◎ 稅捐減免:車輛辦理停用,當年度使用牌照稅僅需繳至停用前1日,若已繳全年稅款者可辦理退稅,車輛修復後,請再至監理機關辦理復駛,恢復課稅。
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 圖/劉國基提供
高雄買房奇蹟團隊總經理劉國基特別提醒大家,災害申請要在30天內提出,
有地震災損的民衆要記得掌握申請時效,保證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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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賣厝阿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