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境外保險投資貴金屬吸金 艾恩斯公司郭俊昱等違反銀行法起訴
保險投資貴金屬吸金,艾恩斯公司郭俊昱等違反銀行法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擁有臺灣大學博士班高學歷,從事保險業的男子餘秉原,與他的助理郭俊昱利用與香港接觸頻繁的機會,向親友兜售香港的境外保單,同時成立「艾恩斯」投資公司,再找同有臺大博士班學歷的賴韻如當副總裁,以6到12%的保證獲利,投資境外貴金屬當號召吸金,臺北地檢署偵查後,10日依違反《銀行法》、《保險法》等罪起訴郭及賴,並通緝案發後逃匿的餘秉原。
檢調獲報,餘秉原自2014年到2017年間,透過賴韻如向她的臺大博士班同學及以往職場同事,遊說貴金屬投資獲利,並對外舉辦多場投資說明會,設計出「固定收益組合」等投資方案,以保證獲利6到12%的利率,向投資人表示與香港貴金屬公司合作,可以從操作貴金屬獲利。
餘秉原等人鎖定出社會15年內,有正當工作的高學歷投資人,爲取信投資人,餘等人並公佈香港合作的貴金屬公司,讓投資人可以從網路找到相關資料,同時,因餘等人的獲利並沒有到誇張的地步,共計超過25名被害人投資,不法金額約7200萬元。
不過,「艾恩斯」的投資獲利不如預期,無法順利出金,收不到利息的投資人向檢調提告,北檢2018年10月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搜索,查扣帳冊資料及投資合約書等事證,勾稽查證後,認定餘秉原等人違反銀行法第29-1條違法吸金犯行。同時,餘秉原、郭俊昱還未經許可販賣香港的境外保單,因此依違反銀行法起訴餘秉原、郭俊昱、賴韻如,違反保險法起訴餘、郭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