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全轄排查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違規跨境投保行爲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葉麥穗 廣州報道近日,廣東金融監管局近日發文,對全轄(不含深圳)開展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違規跨境投保專項治理工作。而在此之前,香港保監局也曾和廉政公署合作,打擊可疑無牌跨境銷售的行動;並對中介人不當處理或挪用保費、提供錯誤的保險意見,以及不當處理客戶投保和續保申請等個案進行跟進調查。

粵港均出售打擊非法銷售行爲

據瞭解,廣東金融監管局本次專項治理涵蓋廣東監管局轄下所有銀行保險機構,排查內容包括是否存在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組織或協助非法銷售(含非法宣傳、推介)境外保險產品、違規跨境投保問題,包括但不限於:機構或個人存在收受境外機構利益,在境內以各種講座、會議、活動等名義或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宣傳、推介境外保險機構保險產品的行爲,或者安排有意投保境外保險產品的客戶赴境外投保等行爲。銀保渠道代理人、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代理人員、保險經紀機構的經紀人員均被納入此次排查。

據悉,已經有險企接到相關通知,對涉及非法銷售境外保險產品、違規跨境投保情況進行自查。

根據安排,此次專項治理要求機構在10月15日前提交自查報告,廣東各監管分局則須在10月21日前彙總上報。

無獨有偶,今年6月,香港保監局也曾和廉政公署合作,打擊可疑無牌跨境銷售的行動;並對中介人不當處理或挪用保費、提供錯誤的保險意見,以及不當處理客戶投保和續保申請等個案進行跟進調查。

香港保監局表示,“對無牌銷售持零容忍態度。”從事香港保險的推薦或銷售,相關保險中介人必須持有香港保險中介牌照。根據香港《保險業條例》,無牌銷售保險涉及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兩年及罰款100萬港元。

粵港兩地均對境外保險加強監管,這其實和從去年開始的境外保險“大爆發”不無關係,根據香港保監局的數據,2023年,中國內地訪客在香港新增業務保費同比飆漲27倍,達590億港元;今年一季度,內地訪客赴港購買保險保費達156億港元,同比大增62.6%。境外保險一度成爲“土特產”。

不過這一數據在二季度增速有所放緩,今年8月30日,香港保監局公佈了2024年上半年香港保險業臨時統計數字,顯示總保費達到3109億港元,較2023年同期上升5.1%。人身險新單保費爲1158.65億港元,較上年同期增長了12.3%。2024年上半年,內地訪客赴港投保新單保費296.83億港元,較去年同期的318.92億港元下降6.9%。這一數字打破了之前內地赴港投保持續增長、接連火熱的局面。

香港一大型險企的代理人劉明對記者表示,此前的火爆,主要是因爲美元一直處於加息週期,所以香港保險的表現也跟着水漲船高。再疊加美元強勢,香港保險一度火熱,但是隨着下半年美聯儲給出明確的降息信號,對香港保險的影響逐漸顯現,預計三季度這一數據仍會下降。

正規持牌人士可在保監局官網查詢

香港保監局此前表示,通過無牌轉介人(非持牌轉介紹人)購買香港保險至少有三方面風險。

一是非持牌人士不受香港監管機構監管,其資歷成疑,很可能無法就保單爲投保人提供專業正確的意見,甚至可能會向投保人提供回扣以分散其注意力,最終投保人可能買下完全不符合其需要的保單,成爲不良銷售的受害者。“事實上,提供回扣正是非持牌人士遊說客戶投保的不良銷售慣用手法,以掩飾他們沒有相關知識協助客戶作出知情決定及提供適當意見。”香港保監局表示。

二是在購買保單後,一旦出現有關保單的問題,內地投保人可能再無法聯繫非持牌人士進行查詢,而持牌人士則必須爲投保人持續提供意見和服務。

三是在無牌銷售的過程中,投保人可能會被非持牌人士要求籤署聲明書,謊稱銷售是由在香港的持牌人士進行。香港保監局表示,這一做法是爲了保障非持牌人士自己而非投保人。“這份錯誤的聲明書可以削弱保單的效力,一旦東窗事發,非持牌人士可以聲明書作證據,謊稱自己沒有向投保人銷售保單。”香港保監局表示。

那如何找到靠譜的保險銷售呢?“香港要求所有銷售保險和提供保險意見的人士持有牌照。任何人士要獲得牌照,必須擁有相關保險資格,並且具備應有的道德和專業水平以向客戶提供意見。”深圳博仕國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首席分析師張博告訴記者,他認爲有兩個方法鑑定是不是正規的持牌人士,第一需要具備香港身份證,第二可以從香港保監局的網站對代理人經理進行查詢。此外投保人本人一定要親自去香港保險公司辦理簽約手續。對相關產品一定要了解清楚條款,佣金是保險經紀服務客戶的根本,切不可爲了短期利益,到最後沒人服務,或者蒙受保單失效的風險。

香港保監局也提醒消費者,購買香港保險要擦亮眼睛,首先要選擇持牌機構進行香港保險諮詢和購買;同時,要切記真正瞭解自己購買的產品,而不要爲了回扣購買保險;此外,對香港保險的特點和監管政策也要有清楚的認識。

除了要滿足持牌這一要求外,消費者投保香港保險的整個銷售過程須在香港進行。內地訪客赴港購買香港人壽保險,需簽署一份《重要資料聲明書——內地人士在港投購人身/壽險保單》,以瞭解在港投購人壽保險時的重要資料,並確認整個銷售流程是在香港境內進行。此外,部分保險公司也可能在售後向客戶進行電話回訪,以覈查保單是否在香港銷售。如果消費者在聲明書和售後電話中確認整個銷售流程都在香港進行,但此後被發現這並非事實,則可能影響保單的效力。

據悉,一旦被查出返傭,對客戶來說保單可能面臨失效的後果,喪失保障;對專業人士來說,輕則摘牌,重則入獄。

張博表示,返傭在香港屬於商業賄賂行爲,香港廉政公署有權直接介入調查,如果涉案金額巨大,可能就不僅僅是保單作廢那麼簡單了,行賄和受賄在香港是非常嚴重的罪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