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集團一控股公司欠債426萬!法院判決:再不還,加倍支付利息
(原標題:茅臺集團一控股公司欠債426萬!法院判決:再不還,加倍支付利息)
7月13日,紅星資本局從該案件一方——宜興市金魚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魚陶瓷”)委託訴訟代理人江蘇錦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良處獲悉,根據法院的一審判決結果來看,法院支持了金魚陶瓷的訴求,要求貴州茅臺酒廠(集團)白金酒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茅臺白金酒公司”)支付金魚陶瓷貨款4264307.71元。
天眼查APP顯示,茅臺白金酒公司成立於2013年,是茅臺集團旗下研發、生產、供應、營銷、服務一體化的集成醬香酒平臺。從股權穿透圖來看,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間接100%控股、貴州茅臺酒廠(集團)保健酒業有限公司40%控股白金酒公司。而金魚陶瓷是一家陶瓷酒瓶生產商,專注於中高檔酒瓶的生產、銷售服務,用戶涵蓋茅臺、五糧液、口子窖、汾酒、西鳳酒、瀘州老窖等。
據瞭解,2017年之前,雙方發生長期業務往來,茅臺白金酒公司向金魚陶瓷採購各種規格型號的酒瓶。
經多次對賬,茅臺白金酒公司總計應支付金魚陶瓷貨款金額6287882.5元。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茅臺白金酒公司陸續支付2023574.79元,至今尚欠4264307.71元貨款未付。
李建良在接受紅星資本局採訪時透露,雙方剛開始合作很好,不過最近幾年,茅臺白金酒公司人員調動頻繁,新到任的領導對其合作方式不認同,由此產生了債務糾紛。
爲此,金魚陶瓷委託李建良,將茅臺白金酒公司告至江蘇省宜興市人民法院。今年5月6日,法院受理了該案件,並於今年6月16日開庭進行了審理。
法院判決,茅臺白金酒公司支付金魚陶瓷貨款4264307.71元,並承擔該款自2021年5月6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逾期付款利息。同時,如果未按照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法,加倍支付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