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拿過期蛋加工、販賣?白委出示進口蛋櫃號打臉畜產會

農業部去年專案採進口蛋衍生不少爭議,監察院日前提出調查報告,糾正農業部。(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張啓楷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進口雞蛋調查小組召集人、臺灣民衆黨立委張啓楷今(10)日出席雙十國慶大會後指出,事實上,在農業部日前所提供的資料裡,確實出現多批疑似進口殼蛋過期後,再轉制加工爲液蛋的情況,形同打臉畜產會。

張啓楷上月25日揭露中央畜產會的加工蛋疑似存在過期問題後,畜產會隨即在當天明確發佈新聞稿澄清,「並無拿過期蛋加工之情事」、「並無販賣過期液蛋之情事」。但張今天出示相關資料表示,以櫃號「MNBU0469096」爲例,該批殼蛋總計11萬2320顆,原本有效期限到2023年8月23日,但加工爲冷凍液蛋後的有效期限,卻變成2024年8月29日。

張啓楷指出,若以食藥署關於HACCP的內容來看,冷凍液蛋的有效期限是1年,回推加工爲液蛋的時間就是在2023年8月29日。而殼蛋的有效期限卻只有到8月23日。他質疑,難道這不是殼蛋過期後再加工爲液蛋?還是說,8月23日到8月29日的一週時間,成爲畜產會裡「被掩蓋的時間」?

張啓楷指出,該情況不僅限於這一批,包括櫃號「MNBU4221003」、「YMLU5477710」、「MNBU3307930」、「MMAU3081123」、「YMLU5447253」、「MNAU1168781」都出現相同問題。然而,雞蛋加工被掩蓋的問題卻不僅只於此。 再以櫃號「MNBU0430685」該批進口蛋來看,殼蛋的有效期限是到2023年的7月9日,加工後的有效期卻可到2024年7月24日,已有殼蛋過期後再加工的疑慮。

張啓楷表示,若真如畜產會所說「並無拿過期蛋加工」,亦即加工後的保存期限得延長爲1年半。但進口時間約爲去年1月,而進口雞蛋專案從去年3月開始,9月結束,專案還沒有開始,畜產會從哪裡來的進口雞蛋?

關於進口雞蛋加工爲冷凍液蛋的保存期限問題,張啓楷表示,包括畜產會最初的冷凍液蛋標示、高雄市農會的說明,甚至主管機關食藥署,在相關文件中都已寫到是一年,農業部在去年9月巴西蛋事件爆發後也說是一年。但到今年7月5日迴文時已變成可達一年半,7月16日又多了半年,保存期限「增長」成兩年,這是爲什麼?難道是因爲知道進口雞蛋的過期問題,所以提前進行鋪墊?

張啓楷批評,畜產會關於「無販賣過期液蛋」的說法,只需要調整一下「保存期限」後,就可以輕鬆幫自己解釋。難怪畜產會的冷凍液蛋保存期限,會不斷隨之增長。對於農業部與畜產會而言,或許「沒有過期蛋,只有保存期限不夠久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