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肉”“粉肉”“小鮮肉”,網紅肉毒素哪裡來的?能用嗎?

張某稱肉毒素都是國外進口品牌

每針售價880元

辦會員卡能享受額外優惠

王女士毫不猶豫買了1萬元的會員卡

然而,還沒等錢花完

張某被人舉報涉嫌違規銷售肉毒素

並被公安機關抓獲

“一次體驗還你永久美肌”“輕鬆‘享瘦’,擁有完美身材”……微商趙某通過朋友圈發佈宣傳廣告,將來路不明的肉毒素包裝成“網紅”產品進行銷售,同時銷售含有西布曲明的有毒、有害成分的減肥藥,張某等人向其購買產品後又在朋友圈加價銷售。

4月18日,經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趙某被法院以妨害藥品管理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80萬元。5月14日,張某、杜某、吉某因非法銷售肉毒素,被法院以妨害藥品管理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至拘役四個月,各並處罰金5000元至4000元。

因趙某銷售違禁減肥藥危害食品安全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雙方於今年1月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趙某支付公益訴訟賠償金15萬元,目前已履行到位。

因吉某銷售違禁減肥藥未達到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入罪標準,檢察機關將其違法線索移送行政機關。7月23日,行政部門回覆已對案件調查終結,將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沒批文的進口肉毒素價格親民

2022年10月,家住蘇州的王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張某發佈的關於肉毒素可以除皺瘦臉的廣告,於是來到張某經營的私人美容工作室進行諮詢。張某告訴王女士,她這裡的肉毒素都是國外進口品牌,每針售價880元,辦會員卡能享受額外優惠。相較市面上每針上千元的價格,王女士覺得這裡價格“親民”,毫不猶豫買了1萬元的會員卡。

然而,還沒等王女士把會員卡里的錢花完,2023年7月,張某被人舉報涉嫌違規銷售肉毒素並被公安機關抓獲。原來,張某並不具備醫師執業資格證、藥品經營許可證等醫療美容資質,她給顧客注射的肉毒素也是沒有獲得國家藥監局批文的非正規產品。

張某到案後供述,肉毒素是其從微商趙某處購買的。根據張某的購買記錄及上家發貨信息,警方順藤摸瓜將趙某抓獲。公安機關查明,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趙某通過添加醫療美容微信羣、朋友介紹等方式尋找上游售賣肉毒素的供貨微商,按照每盒100元至180元不等的價格購入“Mutox”(俗稱“魔肉”)和“ELLELUX”(俗稱“小鮮肉”)兩款國外品牌A型肉毒素,並在每盒進價的基礎上加價30元至50元出售給從事美容工作的張某、杜某、吉某等人,從中賺取差價,銷售金額共計20.7萬餘元。

另查明,趙某還從上游商家處以每盒130元的價格購買一款叫作“D2N”巨獸的“三無”減肥藥,謊稱是正規醫院開具的處方藥,以每盒285元的價格轉賣吉某等人,銷售金額15萬餘元。吉某又以每盒400餘元的價格轉售他人,銷售金額8000餘元。經鑑定,該款減肥藥含有國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屬於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從數千條數據中查證“主觀明知”

2023年11月,公安機關將趙某涉嫌妨害藥品管理,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和張某、杜某、吉某涉嫌妨害藥品管理案移送蘇州工業園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承辦檢察官向記者介紹:“A型肉毒素被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爲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需獲得藥品相關批准證明文件才能售賣。審訊中,趙某稱自己並不知道A型肉毒素屬於藥品,需要批文才能售賣。”

爲了查明趙某是否具有主觀明知,檢察官全面查閱趙某微信聊天記錄,從數千條數據中發現其所在的多個醫美微信羣提及“批文”“正規”“三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許可證)齊全”等詞。除此之外,趙某在與一名微信名叫“豫見美”的微商聊天中,也聊到售賣沒有批文的肉毒素屬於違法違規行爲——“要賣就賣有批文、三證齊全的肉毒素”“賣其他被抓到按假藥論處”。

除了找到趙某具有主觀明知的證據,檢察官在對海量的電子數據抽絲剝繭中還發現了趙某其他犯罪事實。據趙某供述,她僅銷售“魔肉”“小鮮肉”兩款肉毒素,但檢察官從趙某與客戶的微信聊天記錄中發現,她還銷售一款名爲CORETOX(俗稱“粉肉”)的肉毒素。

通過查詢國家藥監局官網、諮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檢察官確認了“粉肉”肉毒素同樣未獲國家批文,屬於擅自銷售,可認定爲妨害藥品管理罪“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情形。爲了準確計算銷售金額,檢察官逐條梳理分析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以及快遞單,最終追加認定趙某銷售“粉肉”肉毒素的金額爲5萬元。

綜合履職守護食藥安全

2023年12月,檢察機關依法以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趙某提起公訴。由於趙某除了銷售肉毒素,還銷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藥,危害到不特定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綜合考慮趙某獲利情況與實際賠償能力,檢察機關與趙某達成民事訴訟調解協議,趙某按照銷售減肥藥金額的一倍支付公益訴訟賠償金15萬餘元。

今年4月,檢察機關以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對張某、杜某、吉某提起公訴。

4月18日和5月14日,法院先後對上述案件作出本文開頭的判決。判決現已生效。

針對吉某從趙某處購買、銷售D2N減肥藥的行爲,檢察官審查認定其對減肥藥含有西布曲明不存在主觀明知,且銷售金額較少,於5月24日將吉某違法線索移送至相關行政部門。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檢察官提醒消費者要提升鑑別能力,選擇正規醫院或醫美機構,在專業醫師指導下購買使用相關產品。從業者應取得相關從業資質,確保所售產品的質量,切勿因盲目逐利而觸碰法律“紅線”。

(檢察日報 盧志堅 吳哲珺 陳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