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燈管陽具」塞妻下體 他問「爲何表情難看」判4年半
▲男子拿套入玻璃燈管的假陽具強塞妻子下體,被判刑4月6月。(圖/示意照/資料畫面)
臺北市一名人妻指控,丈夫拿套上玻璃燈管的假陽具,強行插入她的下體,還說A片中的演員都很舒服,「爲何妳的表情這麼難看」?士林地方法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男子4年6月徒刑。
人妻控訴,丈夫曾多次拿電動按摩棒和套燈管的假陽具,塞進她的陰道,造成她罹患慢性子宮頸炎、骨盆腔炎症等症狀。檢警調查,2015年5月20日,男子又故技重施,讓人妻忍無可忍,氣得報警控告性侵。
人妻指出,她多次抵抗,反被丈夫問,「影片中的演員很舒服,爲什麼妳的表情這麼難看」,她回說「那是演員,我是你老婆,我很痛。」男子則矢口否認犯行。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證實,女子有慢性子宮頸炎、骨盆腔炎,且她就診時曾說被丈夫不當性交。法官認爲,女子通過調查局的測謊,指控應非杜撰;被告雖否認性侵,但不願測謊,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