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前年藥水喂小孩「控過期」求賠償!醫師神比喻反擊 萬人朝聖贊爆
▲一名媽媽看到庫存的藥物過期,要求診所賠償,圖爲示意圖。(圖/資料照)
神打臉!新北市一名媽媽抱怨,因小孩感冒,她把去年看診拿到的止咳藥水拿出來要使用時,驚見保存期限已在今年2月過期,氣得她向診所抗議說「您害我的孩子吃了過期的藥物,您要如何賠償善後?」對此,「柚子醫師」也用神比喻反擊,被網友贊爆。
臉書粉專「柚子醫師的育兒診療室 - Dr.陳木榮醫師」PO出一段病人家屬的反應內容,並以幽默的「比喻」來回應對方,PO出短短1天就吸引1萬4000多名網友按贊,2161人分享轉貼。
該名媽媽表示,她2016年時帶着孩子到柚子診所看診,由於當時孩子只吃藥沒喝下止咳糖漿,她便將東西收着以防萬一;直到近日孩子突然感冒,她拿出藥水才發現竟然過期了,仔細推算時間才發現,藥品的保存期限在拿到時就「只剩1年多左右」,「這樣的藥物應該不能交付病人使用,請您給我合理的解釋」、「您害我的孩子吃了過期的藥物,您要如何賠償善後」。
▲陳木榮醫師用幽默的比喻迴應該名媽媽,被網友贊爆,圖非當事人。(圖/視覺中國)
對此,陳木榮醫師舉了個比喻迴應,「15天前我去便利商店買了1瓶鮮奶,放在冰箱忘了喝,昨天我拿出來喝了幾口,纔看到鮮奶5天前就過期了,換句話說,我買鮮奶時有效期限只剩10天,這樣的鮮奶應該不能放在便利商店賣的。請媽媽稍等幾天,我正在向便利商店總公司要求賠償,等結果出來我再回復您如何賠償善後」,直接打臉對方;他也在文末提到,「還是請您多注意孩子的狀況,有任何不對勁的情況一定要儘快就醫」。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這是在開玩笑嗎…這位媽媽應該是笑話冠軍」、「說的理直氣壯也是很讓人佩服」、「應立法禁止這類父母生養小孩」、「什麼事都怪別人,這孩子的將來堪憂」、「1年多還不夠嗎」,也有網友說,「是媽媽親手喂的,請問媽媽要如何對小孩賠償善後」。
還有醫師留言說,「我笑歪了!柚子醫生真幽默。我臨牀上走這麼久,還沒碰過藥物期限一年就不能存放在院所的。很想告訴這位媽媽,您這麼有良心,應該要出來開店開診所的,我們會號召羣衆用新臺幣讓您儘早收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