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殘障廁所摸少年鳥被判緩刑 又下藥迷姦高中生遭撤銷

男因性騷擾被判緩刑,期間再犯遭撤銷。(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卓姓男子曾經將少年帶進殘障廁所撫摸下體被判緩刑,但他不僅沒依規定每天到派出所報到,還又涉嫌迷姦另一名男高中生,臺北地方法院便裁定撤銷緩刑,準備抓他入獄。

據《自由時報》報導,卓男101年5月9日在花蓮的皆上遇見16歲的少年,便將其騙到花蓮車站,一同進入殘障廁所後,脫去對方內褲摸鳥,因此被告妨害性自主罪,而花蓮高分院認爲他只有觸碰1秒,被拒絕後也立刻收手,遂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並需每日赴派出所簽到。

雖然獲得緩刑,但卓男並沒有因此悔改,隔年4月又在2名高大帥氣信用卡業務員飲料下藥,雖然被害人醒來後覺得下體疼痛,提告性侵,但因爲受傷部位未驗出卓男DNA,他僅被依傷害罪起訴,並在審理過程中和解,又逃過一劫。

卓男後來又在同年將一名男高中生騙回家,以「等一下會有酒店小姐來玩」,下藥讓其喝下,進而摸鳥、口交隔天再將被害人載往學校,但因爲同學發現該名男高中生阿杰白天昏睡,身上身分證學生證都已不見,報警處理,法院後依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

性侵案目前仍在高院審理中,但執行科檢察官認爲,卓男在緩刑期間多次未準時簽到,還涉犯性重罪,又未經同意出國,遂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獲准,欲將其逮捕入獄。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