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被當垃圾袋輾斃 司機「0肇責」...家屬怒:醉倒路邊該死?
南投縣埔里鎮今年8月間發生一起車禍死亡事故,王姓貨車駕駛於一處大賣場門口倒車時,不慎將酒醉路倒的陳男輾過,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訊后王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惟陳男家屬於相驗後等了近3個月都等不到消息,詢問檢方竟被通知此案早已於9月間簽結,肇事王男「0肇責」未被起訴。陳男家屬心痛表示,雖陳醉倒在路邊也有錯,但難道就「百分之百該死?」,且與王交涉過程中認爲他毫無悔意,已對其提告。
▲陳男醉倒路中遭輾斃。(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這起事故發生於8月27日凌晨3時許,王男於埔里鎮大同一街某巷內開着貨車準備卸貨,倒車時不慎將陳男輾過,王向警方表示,他倒車時是有發現後方有不明物體,但以爲是黑色的垃圾袋,直至壓過後車身大力晃動,才發現是人;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王男肇事後立即下車左顧右盼查看,發現闖禍後立即通報警消,救護人員到場時陳男已奄奄一息,經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搶救,仍因多處臟器破裂受損,傷重不治。
▲王男肇事後下車察看。(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警方事後對王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爲0,全案訊後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然而,陳男家屬等了2個多月,案件卻毫無消息,陳男的胞姐打電話至南投地檢署詢問,竟從書記官得知案件早已在9月21日簽結,讓家屬驚訝不已。家屬指出,因最近常夢見弟弟陳男,遂決定詢問相關情事,未料車禍才發生不到1個月就已全部偵結,且王男未被起訴,而家屬未獲通知,「對偵查結果什麼都不知道,我們若有不服還可提出意見,白白的一條命就這樣沒了」。
陳男妹妹說,針對家屬詢問爲何沒有人被起訴、家屬也沒被通知,書記官竟迴應「該案沒有被告就不會成立,要如何通知?」令家屬忿忿不平;家屬也說,即使陳酒醉路倒有所不對,但並不是這樣就「百分百該死」,家屬提到,書記官後來表示,若有疑慮可自行到法院提告,且在與王男交涉過程中發現對方毫無悔意,並回應「那就走法路途徑」,所以家屬才決定提告。
對此,南投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表示,在相驗、解剖當日,檢方曾詢問家屬是否提出告訴,當時家屬表示無意見,也未表達有提告意願,檢察官當時進行卷證綜合研判後,將相驗結果送臺中高檢署核備,臺中高檢署已備查在案,而在相驗的流程中,家屬未有提出告訴及對調查結果有疑慮,在相關程序上,並不是檢察官逕自簽結,且相驗報告送高檢署核備後,也不會對家屬的權益有影響。吳錦龍指出,此案因家屬已於12月初至地檢署提告,檢方已立即分案偵辦,尚未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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