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疑頂樓點燃「信號棒」冒火光 被依社維法送法辦
高雄42歲曹姓男子疑於昨天半夜8時37分許,在常順街自家大樓15樓頂樓點燃信號棒,經民衆發現以爲失火,趕緊通報警消協助,經警調閱監視器,發現僅住戶曹男在該時段爬上頂樓,因此鎖定曹涉案嫌疑重大,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橋頭地方法院裁處。
經警消清查該大樓頂樓,並未發現有燒燬雜物痕跡,由於,監視器中,僅見曹持疑似信號棒物體上樓,楠梓警分局爲保護公衆安全以及安寧秩序,通知曹男到案說明,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橋頭地方法院簡易庭視情形裁拘留或處罰鍰。
「已通知曹到案說明!」警指出,雖已前往曹住家按門鈴通告,但曹拒不開門,目前警方仍守株待兔在曹家門外。
由於警尚未接觸曹本人,暫無法得知他是否點燃信號棒,點燃動機爲何,信號棒又是從何而來,諸多疑點尚須進一步調查釐清;倘若,確認爲曹男所爲,警方指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最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罰鍰。全
高雄楠梓區某大樓15樓頂樓,昨晚有民衆點燃信號棒,狀似失火,引發民衆恐慌通報警消協助。記者古和純/翻攝
消防員獲報後,爬上該大樓頂樓清查有無物品遭燃燒損毀。記者古和純/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