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以遊戲點數 誘騙13歲童自拍生殖器照觀賞
林男涉引誘少年自拍猥褻照片,並傳送給他觀看,臺中地院判處徒刑1年10月。(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林姓男子在2018年間到中市1所國小籃球場認識13歲男童,以贈送線上遊戲點數及請吃飯等好處,引誘男童自拍小雞雞照片傳給他觀賞得逞,並多次以簡訊「想看你變硬硬,很久沒看到了」、「你量一下好不好,我想看有長大嗎?」、「可能會到14cm了」等語,案經男童家人察覺有異報警查獲,臺中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林男徒刑1年10月,仍可上訴。
林男在2018年4月到5月間,到中市1所國小籃球場打球,認識就讀國小六年級的13歲男童,兩人成爲臉書網友並漸熟識,林男以贈送線上遊戲點數、請吃飯等好處,引誘男童自拍生殖器照片供他觀賞。
林男在2018年12月14日、4月6日及7日、7月11日等時間,接續透過臉書通訊軟體,傳送「想看你變硬硬!很久沒看到了。可能會到14cm了」、「弟弟,你想要今天拍還明天拍」、「那要硬硬的好了」、「哥哥順便看你幾公分」、「弟弟你要晚上拍還等等拍呀」、「沒辦法硬嗎?」,「去看看有沒有長大啦。超過12了沒?」、「你量一下好不好。我想看有長大嗎?」等訊息給男童。
男童先後在同年4月及7月間各自拍生殖器照片1張,傳給林男觀賞,案經男童家人察覺有異發現報警,並控告林男涉及在車內要求男童脫褲,並撫摸生殖器等猥褻犯行。
林男到案後,警方偵查中提出與男童的對話證據後,坦承引誘男童拍照,但否認在車內猥褻情事,法官認定在車內猥褻部分證據不足。法官審酌,林男爲滿足私慾,引誘少年拍攝猥褻照片,傳送給自己觀看,對於少年身心健康及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又未與對方和解或取得諒解,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之電子訊號等罪,判林男徒刑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