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法改做資源回收 市府屢勸不聽送法辦
▲曾姓男子去年在桃園市楊梅區一處農牧用地鋪設水泥後,私下改作資源回收場,市府依違反土地管制裁罰10萬元並要求回覆原狀,但曾男仍繼續做資源回收,桃檢24偵結依違反區域計劃法提起公訴。(圖/達志/示意圖)
曾姓男子在桃園市楊梅區有一塊編爲農牧用地私人土地,但曾男去年卻提供他人改鋪水泥地私設資源回收場,桃園市府去年8月依違反土地管制變更使用開單裁罰10萬元,限期3個月內恢復原狀,但11月時,區公所二度稽查仍發現沒有恢復原狀,市府依法函送桃檢偵辦;桃檢24日偵結將曾男依違反區域計劃法起訴。
桃檢調查,72歲曾姓男子在楊梅區有一塊編定爲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劃之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未經主管機關覈准,不得違反土地管制而變更使用,市府去年8月稽查發現,曾男在農牧用地上鋪設水泥地,堆置大批電子回收物,市府去文裁罰10萬元,並限期3個月內依法申請恢復土地容許使用項目。
但曾男卻未依法恢復原狀使用項目,楊梅區公所人員於去年11月二度稽查,發現曾男依然在農牧用地上堆置大批電子回收物,甚至回填大量土方,市府因而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曾男在桃檢偵訊坦承土地提供他人使用堆置電子回收物之事實,桃檢24日偵結將曾男依違反區域計劃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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