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通過 最高月領3萬7
立法院會22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關鍵條文是農民與政府的提繳比率,最後表決通過民進黨團版修正動議,國民黨團舉牌表達不滿。(張鎧乙攝)
立法院22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農民退休保障水準提升爲「老農津貼」加上「退休儲金」,讓農民可以是項「職業」,可與其他行業退休人員一樣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保障,並鼓勵青年投入農業生產;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這是臺灣農民史上的里程碑。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是包含「老農福利津貼」跟「農民退休儲金」的退休儲金制度,農民跟政府共同按月提繳至個人專戶,農民年滿65歲時,依照個人專戶累積的本金、收益,按月請領退休儲金。
該條例指出,農民每月可自願提繳1至10%的農退金,若以基本工資提繳10%計算,30歲起月繳2380元,政府也1比1按月提繳,既有「老農津貼」7550元加上「退休儲金」,65歲退休時可月領3萬7027元,40歲開始提繳的話則可領2萬4416元,農民也可依照當年收成情況依意願調整提繳比例,一年可調整2次。
陳吉仲表示,「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預計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年保守估計有6萬農保被保險人蔘加,以基本工資配合存繳比例10%來算,第一年政府負擔經費約17億元,在農委會今年編列的1600億預算中足以應付。
由於「農民退休儲金條例」制度是以老農津貼爲基礎,也就是參加農保且年資合計達15年,另外依照農民退休儲金規定,農民退休儲金可領到85歲,若85歲前去世,個人專戶騰餘金額將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
陳吉仲說,「老農津貼」及「退休儲金」雙層式老年農民經濟安全保障制度,一方面老農退休後可享有適當的生活水準,也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間接促使老農退休及活絡農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