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討房產興訟 老嫗「氣得半死」告她殺母未遂
檢方認爲,程婦原本就有慢性疾病,無證據證明病情狀況與女兒提告有關係。(蔡依珍攝)
程姓婦人不滿呂姓女兒爲了臺北市的1棟房產,向她提起民事訴訟,怒控女兒殺人未遂,讓原本就患有心臟病的她「氣得半死」,對呂兒提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告訴,桃園地檢署偵結予以不起訴。
程姓老婦人指控,呂姓女兒向桃園地院提起請求轉移臺北市中正區某房地產的民事告訴,法院於今年5月間駁回後,女兒又於6月間上訴,害她一把年紀還要舟車勞頓上法院,心臟更加不適,怒控女兒根本是殺人未遂,對女兒提出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告訴。
呂女喊冤說房地是她和二姐合資購買的,絕對沒有要殺害媽媽的意思,她只是想要取回本身應有的財產。
桃檢認爲,母女雖有財產權糾紛,但女兒依法對母親提起民事訴訟以釐清糾紛,這是屬於合法行使權利,難以和殺人手段等同視之,呂姐也證稱母親是因一直髮抖去醫院。
檢方認爲,程婦原本就有慢性疾病,無證據證明病情狀況與女兒提告有關係,不能直接用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未遂罪嫌相繩,偵結予以呂女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