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拒嫁冥婚男挨告 判還152萬聘金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蔡姓女子得知未婚夫曾經冥婚心生恐懼而解除婚約,但男方指控,兩個人婚沒結成,女方卻收下152萬元聘金沒有退還。法官傳喚媒人作證,認定蔡女早知道男方冥婚,因此判決敗訴,聘金必須全部退還。

判決書指出,蔡女前年透過網路認識吳男,交往數個月後論及婚嫁;蔡女表示爲了讓場面好看,需準備大聘120萬元、小聘22萬元、喜餅代金26萬元、紅包6萬元,但僅收小聘。然而,訂婚當天,雙方嫌隙,蔡女收走了大聘,僅退還小聘。

根據判決書,蔡女表示,訂婚後才得知吳男10多年曾經冥婚,她不願與鬼妻子共事一夫,因此解除婚約。不過,吳男要求蔡女返還婚約贈與物,蔡女以精神受挫、導致流產爲由,不願退還其他金錢。事後,蔡女另嫁沈姓商人,吳男不甘損失而提告。

新加坡電影《鬼也笑》其中一段講述冥婚習俗。(圖/取自網路)

臺中地院審理此案,傳喚媒人作證,媒人指稱蔡女早知吳男曾冥婚;法官認爲,婚約既然取消,就必須退還婚約贈與之物。

「有啊有啊,有還他兩次,他再拿來,他說要彌補我的女兒啊!」對於判決,蔡女母親氣憤地表示,毀婚之後,曾經兩度退回大聘、小聘,總共152萬元,但男方拒收,強調是精神賠償費

「太無理了,司法生病了啦!還我公道,我的女兒因爲這樣,已經想不開兩次了,靠藥在維持了!」蔡母指出,女兒歷經冥婚和官司纏身的打擊,曾經兩度輕生,爲了一段沒有結果愛情,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堅決提出上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