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丈夫持刀暴力威脅又辱罵 法官判準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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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23年的女子指控老公有賭博惡習,且經常對她施暴,2015年分居後多次協商離婚,但他持刀威脅並揚言殺害,還多次以言語羞辱她,她提告訴請離婚,臺北地方法院認爲,兩造破綻已深,難以期待回覆,且該事由應歸責於男方,判準離婚。可上訴。

女子提控,老公甚少負擔家用,更多次輸錢返家後無端辱罵她是「大陸妹」,要她滾回去,2003年她提出離婚,對方竟將她載至山上,並持刀架在她脖子上威脅不要離婚。

2015年,她在家中發現老公吸食毒品之器具,經詢問後,他坦承有吸食甲基安非他命,她無法接受搬離兩人住處並與友人開店,但他仍多次到場辱罵,還指着新買的水果刀說「這把刀遲早會用在你身上」。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兩造2015年分居至今,且老公有多次家庭暴力行爲,足認兩造婚姻顯生重大之破綻,況她訴請離婚,態度堅決,兩造破綻已深,難以期待回覆判決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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