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案上銬女社工遭監院糾正 警署:相關單位檢討策進

監察委員王幼玲、紀惠容今天表示,社工遭上銬案,監院通過糾正警政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所屬文山二分局,並函請警政署及法務部檢討改進。

去年3月,北市劉姓保母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多男童,涉嫌與胞妹凌虐男童致死,檢警爲釐清兒福聯盟社工訪查男童記錄是否造假,發動搜索約談,陳姓女社工被上銬的畫面曝光,引發社工界反彈。

警政署表示,尊重監察院糾正意見,收到書面調查報告後,據以要求刑事警察局、臺北市警察局等單位,就相關執行程序及違失行爲檢討策進;同時要求各單位落實各項刑案偵辦處理流程,強化案件督導審覈機制,以維護人民權益。

另警政署指出,本案發生後已通令各警察機關,依法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職務時,應遵守刑事訴訟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恪遵偵查不公開及比例原則,審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精神狀況、所犯罪名及相對戒護能力妥適使用戒具,並應避免犯嫌遭受媒體拍攝、直接採訪,以保障執勤安全,併兼顧人權維護。

警政署今天針對監察院糾正案提出迴應。記者廖炳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