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汽車引擎蓋遭時速百公里蛇行甩車近11公里 夫追妻喪命

桃園男子爲追回妻子,趴引擎蓋遭高速蛇行、甩車而摔死。此爲示意圖。(圖/CFP)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謝姓男子與張姓妻子感情生變,妻子離家找上男友潘敏弘謝男約出妻子見面不料潘男見狀竟叫開車的友人蔡佳煒加速離開,謝男爲追回妻子竟趴上引擎蓋,抓住車窗樑柱苦撐。蔡男時速超過100公里蛇行、甩車,想摔下謝男;而謝男苦撐10.9公里後遭摔下車,顱內出血後不治。高院二審將潘男、蔡男依照殺人罪,判刑13年與1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9年2月農曆過年期間。感情生變的謝男與張姓妻子,相約在桃園觀音區見面。晚間11點多,謝男由友人開車搭載前來赴約,另外妻子則由男友潘敏弘陪同,由潘男友人蔡佳煒開車搭載前來。雙方見面後,謝男看到妻子在對方車內,隨即下車走到對方車頭,要求妻子下車。

但妻子車上3人均不理會,潘男更叫蔡男加速離開。謝男眼見妻子就要被別人載走,不假思索,隨即趴上蔡車輛引擎蓋,雙手抓住車窗樑柱。蔡男爲甩掉謝男,不斷加速、急煞車、高速轉彎、甩車,謝男險象環生。車上的妻子眼見蔡男時速破百公里,擔心謝男安危,不斷大叫「那是我老公!快停車!」但蔡男不理會,繼續危險駕駛。蔡男車輛由觀音區開進大園區內,謝男苦撐10.9公里後體力不支,遭甩下車。送醫急救後,因外傷性顱內出血並中樞神經衰竭,不治身亡。檢方駕車的蔡男與吆喝離開的潘男,均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2人均否認有殺人犯意。蔡男辯稱,謝男跳上車時,他手無寸鐵覺得害怕,想要逃跑,所以只能繼續行駛以保自身安全,構成正當防衛,再加上後方有3輛車緊追在後,擔心停車後會遭到不測,所以持續加速;另外潘男則辯稱,害怕遭謝男修理,不想出事、不想連累蔡男與女友,所以叫蔡男把車開走。一審法院認爲在蔡男如此危險駕駛的狀況下,謝男隨時都可能被摔下車而發生死亡結果,此爲一般人生活經驗可知之事,故蔡男、潘男確實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成立殺人罪。

不過一審法院也認爲,本案起因乃因謝男先趴上引擎蓋的妨害自由行爲,造成蔡、潘2人爲免遭不測所做的反擊行爲,2人所爲屬於「正當防衛」;但最後卻高速蛇行、甩車,造成謝男死亡結果,2人所爲「防衛過當」,依法減刑。最後一審將蔡男判刑13年2月、潘男判刑13年。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於26日宣判。高院仍認定2人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但又構成正當防衛下的防衛過當,原審認事用法無誤,因此高院駁回上訴,維持13年與13年2月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