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在京華城案有不明財產 檢方聲請延押今開庭

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圖/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日前對涉案在押的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聲請延長羈押禁見,臺北地院上午提解彭開限制閱卷庭,准許彭與律師有限度閱卷,程序如果順利,不排除接續召開羈押庭,如耗時較多,排定下午2點再開羈押庭。

依臺北地院強制處分庭分案規則,彭振聲今年9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2月,押期在11月1日屆滿,上次裁押的法官是朱家毅,朱今天也要審查彭是否有延押的必要,並在押期屆滿前作成新裁定即可。

檢察官聲請對彭振聲延長羈押禁見,檢方認爲,彭裁定羈押禁見後,檢方分別於9月3日、4日、10日、12日、20日、25日、10月4日、9日、11日、16日、17日、23日提訊他,由彭陳述意見及答辯。

而彭振聲所涉貪污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也有湮滅證據的「事實」,彭振聲與共犯間供述不一致,且依目前偵查進度,有證人尚未傳喚到庭,證明彭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若未延長羈押彭,也無法有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