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幸福豬」標章開放第一階段畜牧場申請
屏東縣政府爲推廣在地養豬產業、建立屏東豬肉品牌並區隔進口豬肉產品,即日開始受理「屏東幸福豬證明標章」申請,第一階段開放畜牧場申請,符合資格的業者請檢附相關資料,以郵寄方式或逕送縣府農業處畜產科,經審覈通過後即會發給標章或掛牌看板。
申請資格爲凡設立於屏東縣內的養豬畜牧場且領有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證書可提出申請!有意申請的養豬業者可填寫「屏東幸福豬標章使用申請書」、「使用屏東幸福豬標章切結書」、「使用屏東幸福豬標章計劃書」、「供銷承諾(合約)書」,並檢附畜牧場負責人身分證影本、畜牧場登記證影本、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證書影本,
縣府農業處表示,「屏東幸福豬」標章是縣府爲了推廣在地養豬產業、建立屏東豬肉品牌增加民衆購買豬肉信心並區隔進口豬肉產品,讓消費者能夠更輕易的辨別來自屏東的優質豬肉所特別制定,證明標示有「屏東幸福豬」標章之豬肉及豬肉產品,其原料肉來自於本縣屏東幸福豬來源養豬場所生產之優質豬肉,保證不添加瘦肉精、藥物檢驗合格且於畜養過程注重環境衛生。
屏東縣政府已於2019年5月1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取得「屏東幸福豬」標章註冊證,因應美豬進口另向該局申請變更標章使用規範書也已審查通過,目前先開放受理第一階段畜牧場之申請,於2020年12月28日開放第二階段增加受理屠宰場附設肉類分切場以及販售豬肉商家、市場豬肉攤商之申請,請有意申請標章的相關業者可提前準備申請書件。
凡申請通過「屏東幸福豬」標章的業者,縣府於符合各項產銷輔導及補助規定的前提下,將優先提供各項產銷輔導或提升養豬場經營等其他相關補助,相關申請書件已上傳至屏東縣政府農業處網站/申辦服務項目/畜產科/幸福豬標章申請須知(網址: https://www.pthg.gov.tw/plancib/Cus_Petition _Detail.aspx?s=DA38CAC726D9E329&n=D4C74C6F42D03928),歡迎相關業者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