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終結還是能追欠稅 行政執行臺北分署起死回生

法院裁定破產的福方公司欠稅200餘萬元,行政執行臺北分署鍥而不捨追查未分配財產,起死回生全數追回欠稅。(本報資料照片

欠稅的公司或個人,如果被法院裁定破產,將只能由稅捐機關轉往破產程序進行追討,無力清償就會註銷欠稅;不過,破產程序終結、欠稅即將註銷前,還是有機會起死回生,代理瑞典名牌斯堪尼亞(SCANIA)遊覽車拖車頭的福方集團旗下福方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終結欠稅註銷前,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就積極介入,與國稅局將剩餘219萬元欠稅全數追回,使死案復活

早年曾代理瑞典名牌SCANIA遊覽車、拖車頭的福方集團曾極負盛名,旗下的福方股份有限公司卻滯納8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本稅226萬餘元,2006年4月被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移送臺北分署執行。

不過,福方公司卻在2005年4月就被新北地院裁定宣告破產,相關執行程序依法停止進行,所欠稅款則依破產程序處理

新北地院在2012年3月間裁定宣告福方公司破產終結,福方的欠稅卻只執行了6萬餘元,剩餘的219萬餘元稅款依法原應註銷,臺北分署執行官鍥而不捨追查,發現福方公司在臺銀的勞退專戶裡還有200多萬元,在破產程序中沒有被分配。

臺北分署立即請國稅局松山分局向新北地院聲請第2次債權分配,並讓福方公司負責人及破產管理人,向臺北市勞動局申請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卻遭勞動局拒絕。

臺北分署積極介入,依職權調查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剩餘款所需文件及程序,一方面輔導福方公司負責人申請領回,另一方面促請新北地院重新選任破產管理人,以期完成分配。

最後,新北地院在2019年10月間重新選任破產管理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也在2020年3月間同意福方公司領回剩餘款,新任的破產管理人在收回款項後也順利完成分配,福方公司所欠219萬餘元稅款終於在11月間全數獲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