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收吊臂砸碎對向公車窗 北市府最重開罰30萬
一輛公車上午11時許行經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突遭對向施工的起重機吊臂碰撞,左側車窗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員傷亡,警方正釐清事故原因。北市勞檢處前往現場,發現現場有牽引人員,但沒有其他指揮監視人員,依據違反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29條第1項,開罰僱主3萬元到30萬元。
公車遭吊臂車碰撞發生事故時,市長蔣萬安也關心,指示查明事故原因,該罰就罰;勞動局長高寶華第一時間責成勞檢處派員赴現場調查,該帷幕廠商所屬吊車承攬商,在收副杆和副鉤時,造成副鉤碰撞,公車玻璃破碎,因地面未安排指揮人員而釀災。
勞檢處長樑蒼淇指出,上午11時左右工地進行吊掛作業,工程即將完工,吊車在收尾工作收掛時,延伸距離較長,打到對向公車,幸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初步調查,符合起重機作業一機三證,但在收掛的過程造成意外。
勞動局指出,作業時一般要有一個人用牽引繩牽引,也要全程至少有2人監視指揮,今天發現現場有牽引人員但沒有其他指揮監視人員,將依據違反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29條第一項,可開罰僱主3萬元到30萬元。
除此之外,也會進一步調查追究營造廠管理責任,此工程是分包給吊車業者,若原事業單位如果有沒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做好協議組織,也會開罰3萬到15萬元。
一輛公車今早11時許行經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突遭對向施工的起重機吊臂碰撞,其左側車窗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員傷亡,警方目前正介入釐清事故原因。記者李隆揆/翻攝
一輛公車今早11時許行經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突遭對向施工的起重機吊臂碰撞,其左側車窗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員傷亡,警方目前正介入釐清事故原因。記者李隆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