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狂Call求複合遭拒 他傳裸照揚言散佈
▲魏男求和不成,竟揚言要散佈裸照。(圖/記者周宸亙攝,示意圖)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一名魏姓男子不滿前女友拒絕自己複合的要求,去年(104年)間先傳送對方裸照、奪命連環Call騷擾、又留訊息揚言要散佈裸照給賴姓前女友的親友。賴女不堪其擾,憤而提告。
判決書指出,魏男求複合遭拒後,104年4月先用臉書訊息傳了3張賴女的裸照,但遲遲不見對方回覆,之後狂Call電話也遭拒接,他不滿對方沒有反應,於是傳了一封恐嚇簡訊,寫下「承諾做靠山卻反悔甩開也好,你給我的東西就由你的朋友、鄰居觀看認定後再交給你吧?」等語,賴女看了心生恐懼,嚇得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魏男坦承有傳裸照,但否認自己有恐嚇;他辯稱當時是兩人關係不好,對方斷章取義。法官認爲魏男雖在感情上不理智,但已坦承犯行,也在法庭上向賴女道歉,並籤切結書承諾不再聯絡對方;看在素行尚佳,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