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禧集團負責人6年吸金52億 落網辯:我也是受害者
▲千禧負責人陳宣銘10月20日在印尼落網,11月21日晚間9點30落地臺灣後,由刑事局幹員及調查局人員負責押解至地檢署。(圖/記者柳名耕翻攝)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刑事局在21日自印尼引渡「印尼商千禧勝達國際金融集團」的負責人陳宣銘回臺,在晚間9點30分時許落地桃園機場,並由印尼司法人員、刑事局駐印聯絡官、幹員以及調查局人員負責押解。嫌犯陳宣銘(34歲)在2009年起對外自稱是「印尼商千禧勝達國際金融集團」的負責人,並以年息3%-12%的優渥利息招募投資基金,在6年內吸金約52億元。由於私募基金違反銀行法,高雄地檢署在2016年依銀行法將他起訴,不料在2月時,陳嫌前往香港又轉往印尼,在8月遭地檢署發佈通緝,10月20日時刑事局駐印聯絡官李堅志與印尼警方在雅加達,將陳嫌以及另名詐欺共犯林庭申(44歲,詐欺通緝)逮補。據瞭解,陳宣銘爲增加投資人的信心,曾在臺北主辦「愛要大聲唱」的慈善演唱會,當時還捐出150萬做公益,不料遭檢警逮捕後就解散公司,捲走約52億元,粗估有3000多名臺灣民衆受害。在11月3日時,刑事局先將林姓詐欺通欺犯遣返回國,在21日由印尼警方、刑事局幹員乘坐CI-762班機押解陳嫌回臺,抵達桃園機場後再由調查局人員及刑事局幹員押解至地檢署。陳宣銘在落網後還辯稱,其實在印尼期間也有受害人找上他,當時他都有協助這些被害人,同時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也被人騙,希望能夠還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