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沒告侯友宜過失致死」 恩恩爸親回:我只有提國賠

恩恩爸。(本報資料照)

中和2歲男童恩恩確診亡,新北市長侯友宜、消防局長黃德清與衛生局長陳潤秋被控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新北地檢署今偵結不起訴,檢方稱恩恩爸有提告侯、黃及陳過失致死罪嫌,但恩恩爸今晚透過臉書強調未以自己名義提「刑事」告訴,他目前戰場只有「民事」國賠案件,而此案還在審理中,等待開庭,他的奮戰纔要開始,謝謝大家關心和支持。

新北地檢署新聞稿指出,恩恩送醫過程,基於分層負責,實際處理者均爲第一線值勤人員,而就相關政策或行政法令之制訂、送醫流程之規畫、相關人力或物力配置,縱有不夠周延或全面之處,亦應屬有無行政或政治責任的問題,仍不宜率以刑責相繩。

新聞稿也說,本件如能提早送醫或中和衛生所人員有接聽電話,是否即能避免恩恩死亡結果之發生,亦乏事證可據,無法認定前開制度的設計、或送醫遲誤與死亡間有刑法上相當因果關係,難認侯友宜、黃德清及陳潤秋應負過失致死之刑責。

恩恩爸晚間透過臉書迴應,檢方不起訴案件是多案並一案並由同一位檢察官一起調查,包括張姓前消防員告發陳潤秋、黃德清與指揮中心主任李宇鬆、李宇鬆告發張姓前消防員、前高雄市議員鄭新助告發陳潤秋、黃德清、基隆熱心民衆告發侯友宜、民衆黨議員陳世軒告發新北市議員卓冠廷、與消防局告發張姓現任消防員。

恩恩爸表示,由他自己提起的告訴只有民事國賠案件,而此案還在審理中,等待開庭,他並沒有以自己的名義,提告任何刑事訴訟,因爲從頭到尾,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和新北市府要求的相關資料,新北市府完全不與理會,並蠻橫的推託拒絕了,在手上沒有相關的事證之下,他完全無法提起刑事訴訟,如果直接提出,簡直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