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國賠1元敗訴 恩恩爸:「即使要到1元 恩恩還是離開了」

恩恩爸21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親到新北簡易庭聆聽判決。(高鈞麟攝)

判決結果出爐後,恩恩爸接受媒體採訪,他哽咽的說「今天我只損失1元,後續要真相的決心不會動搖。」。(高鈞麟攝)

中和2歲男童恩恩因確診病逝,恩恩爸指控救護車81分鐘後才抵達,延誤就醫害死兒,提出新北市長侯友宜等4名官員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但因罪嫌不起訴,4人皆獲不起訴,而恩恩爸去年8月間也遞出國賠申請,求償「新臺幣1元」,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21日駁回告訴,判新北市府、消防局、衛生局免賠,全案可上訴。

恩恩爸認爲新北市政府自創的「確診者要衛生單位同意才能派救護車」,導致救護車81分鐘後才抵達,送醫過程延誤,去年依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提告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消防局長黃德清、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鬆。

檢方調查認爲,恩恩的送醫過程,基於分層負責,實際處理者均爲第一線值勤人員,並無本件所列被告等人,且相關政策或行政法令的制訂、送醫流程的規畫、相關人力或物力配置,縱有不夠周延或全面之處,也應屬有無行政或政治責任的問題,不宜率以刑責相繩,告發意旨尚有誤會,因此今年2月間諭知認侯友宜等4人不起訴。

恩恩爸去年9月間遭新北市府駁回國賠訴求後,去年11月也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和衛生局提出國賠新臺幣「1元」的民事訴訟,由於該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若依法僅能上訴至二審。

恩恩爸今午親到法庭聆聽判決,對於判決被駁回「不意外」,新北喂藥案幼童出現症狀,新北地檢署不起訴,恩恩81分鐘被網路帶風向,全部是父母的責任,對於法院的見解,心裡已有準備。

「我沒有什麼損失,畢竟恩恩已經離開了。」恩恩爸情緒激動的說,今天只是沒拿到國賠的1元而已,「但我需要揭露真相,法律程序只是一個手段。」

說到激動處,恩恩爸哽咽的說,諸多事證無法說服新北地院一審法官,未來會努力上訴二審,「今天我只損失1元,後續要真相的決心不會動搖,即使今天要到1元,恩恩還是離開了。」

對此,新北市政府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理解並尊重家屬的意見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