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答2020,資本市場“深改”那些事兒

(原標題:請回答2020,資本市場“深改”那些事兒

回看即將過去的2020年,這一年,A股上市公司數量突破4000家,滬深兩市總市值一度突破80萬億元,境外投資者持續增持中國股票、債券。這一年,資本市場自身在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軌道上不斷自我革新

2020年,中國資本市場“深改”都發生了哪些大事呢?

1.新證券落地施行成爲A股新起點

作爲中國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事關1.7億投資者切身利益的新證券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圍繞穩步推進證券公開發行註冊制、依法懲處證券違法犯罪行爲、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加快清理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事項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貫徹實施修訂後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作出重要安排。一年來,與註冊制相關的系列改革配套措施陸續落地施行,掀開資本市場“深改”新篇章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

2.創業板正式步入註冊制時代

8月24日,創業板註冊制下首批企業上市的鐘聲在深交所敲響。創業板正式步入註冊制時代,開啓了不斷自我更新、助力資本市場革新、服務實體經濟創新的新紀元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儀式上致辭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

3.精選層譜寫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新篇章

7月27日,新三板精選層正式“入列”,多層次資本市場再添生力軍,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企業迎來科技與資本融合新通道。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

4.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步入新階段

國務院10月印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6個方面17項重點舉措。

根據《意見》,要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堅持存量與增量並重、治標與治本結合,發揮各方合力,強化持續監管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和發展環境,使上市公司運作規範性明顯提升,信息披露質量不斷改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整體質量顯著提高,爲建設規範、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出臺標誌着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步入新階段。

圖片來源:中國政府

5.第五次退市改革逐步落地

11月2日,《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經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標誌着第五次退市改革進入高潮。12月14日,滬深交易所就股票上市規則等退市規則公開徵求意見,標誌着本輪改革中的核心部分“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即將落地。可以預期,本次退市改革將推動常態化退市機制加速形成。

圖片來源:上交所網站

6.“零容忍”要求上升新高度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會議指出,要加快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加大對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懲治力度,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和誠信基礎,加強跨境監管執法協作,推動構建良好市場秩序

專家表示,中央層面審議通過關於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專門文件,在我國資本市場歷史上是第一次,意味着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零容忍”要求上升到了新高度。

圖片來源:中國政府網

7.中國版集體訴訟制度出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規定》)7月出爐。《規定》將降低維權成本,便利投資者提起和加入訴訟;提升訴訟效率,促進證券羣體糾紛多元化解;同時,重視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保護。

本報記者 昝秀麗 攝

8.推動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7月19日,人民銀行、證監會聯合發佈公告,同意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相關基礎設施機構開展互聯互通合作。

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商業銀行參與交易所市場交易、建立債券市場統一執法機制等。

債券市場長期以來的“九龍治水”局面被打破,債券市場作爲直接融資的主渠道將進一步暢通,更好地承擔支持實體經濟的重任。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

9.證券、基金、期貨公司外資股比限制提前取消

首家外商獨資券商或將誕生

證監會3月13日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證券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法律法規、證監會有關規定和相關服務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設立證券公司或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申請。此前,證監會宣佈,自2020年1月1日起放開期貨公司的外資股比限制,基金管理公司的外資股比限制將於2020年4月1日在全國範圍內取消。

中國金融業雙向開放大門越開越大,外資券商加速搶灘中國市場。公開信息顯示,證監會覈准批覆的外資控股券商數量有8家。高盛12月8日表示,已啓動收購合資公司高盛高華100%股權的程序,首家外商獨資券商或將誕生。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

10.QFII/RQFII新規落地便利海外機構配置A股

加快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9月25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期貨投資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證監會同步發佈配套規則,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及配套規則修訂內容主要有:將QFII、RQFII資格和制度規則合二爲一,放寬准入條件,簡化申請文件,縮短審批時限,實施行政許可簡易程序;取消委託中介機構數量限制,優化備案事項管理,減少數據報送要求。

2020年,我國股票、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政策推出頻頻,力度不斷加大,此次新規落地將長期促進境外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