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上海北京相繼官宣

近日,財政部等三部委發佈《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明確了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相銜接的增值稅等優惠政策。

11月18日,上海和北京相繼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並明確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相銜接的稅費優惠政策。

北京住建委官網發佈消息,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明確,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後,根據《公告》規定,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通知》明確,根據《公告》規定,北京市適用與全國統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個人銷售、購買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和契稅尚未申報繳納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規定的可適用執行。

同日早些時候,上海市住建委發佈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12月1日起,上海市將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並明確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相銜接的稅費優惠政策。

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覈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覈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此次房地產稅收政策優化,也是基於房地產市場向好發展的背景之上。根據近期國家統計局發佈的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指數數據,新房和二手房價格均迎來拐點,房地產市場呈現止跌回穩、向好發展的良好態勢。

針對京滬政策的影響,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一是促進二手房掛牌和順利售賣。過去,由於稅收導致的一次性成本比較高,特別是90-139平方米的非普通住房售賣,少則幾萬、多則十幾萬或幾十萬。現在,這個成本直接剪掉了,有助於促進二手房掛牌和順利售賣。

二是交易成本降低,產生潤滑交易循環,促進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效果更明顯。同時,業主掛牌和換房積極性提升,也促成了剛需上車,這對於促進剛需和改善的循環。

三是對新房的利好效果更明顯。賣掉90-139平方米購置更大面積、戶型設計更好的產品,是這次政策刺激最大的地方,這類產品往往是改善型產品,特別是基於人口增加(父母同住或多孩)驅動的需求,新房市場供給最契合。

從市場來看,在寬鬆的政策帶動下,樓市信心正在逐漸恢復,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的動能將增強。以上海爲例,新房市場活躍度進一步提升,二手房市場熱度延續,並呈現“量升價穩”的趨勢,隨着一二手置換鏈的進一步傳導,改善型新房市場率先回暖。

CRIC數據顯示,11月前12日上海新房成交面積達到48.76萬平方米,已超過9月新房成交量,較2024年10月日均增長67%,較9月日均增長2.7倍;11月前12日上海二手房成交面積達到84.96萬平方米,較10月日均增長12%,較9月日均增長65%,同比2023年11月前12日增長70%。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爲,“購房政策的黃金窗口期已開啓。疊加一系列利好的購房政策和環境,包括購房門檻低、首付比例低、房貸利率低、稅費成本低等,預計政策效應將持續釋放。”

“非普通住宅,改善性需求,已經成爲中心城市房地產需求的重要增長點”,著名房地產市場研究專家趙卓文表示,“隨着房地產稅收政策的調整和到位,本輪房地產政策就將告一段落了。”

採寫:南都·灣財社記者 王豔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