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宣!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中新經緯11月19日電 據深圳市住建局19日晚間消息,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發佈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二、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4年第16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覈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覈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來源:深圳市住建局

11月18日,上海、北京兩地先後發佈通知,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北京不再區分普宅和非普宅,其導向跟上海一樣,是貫徹落實財政部等三部門關於房地產減稅的政策。從政策的內容來看,主要涉及增值稅調整、契稅調整。

嚴躍進稱,四個一線城市都會取消普通住宅的標準,包括在其上的稅費都會進行調整,同時也進一步使得11月下旬到12月份,以及明年的房地產市場的稅費成本進一步降低。京滬兩地房地產稅收政策的執行對於後續其他城市具有非常好的示範作用,也爲本輪房地產止跌回穩創造了更好的環境。(中新經緯APP)